▲教育局強調不會受任何外界干預而改變,將繼續依法公正執行職務,全力守護幼兒權益。(資料照)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新竹縣教育局針對今日的陳抗事件回應指出,5月3日接獲家長來電檢舉新豐鄉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於4月30日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並提供孩子背部瘀青受傷照片,家長指稱,要求園方提供事發過程的監視器畫面但遭拒 ,經教育局多次與園方溝通,園方於5月7日提供監視器畫面,但非家長陳述疑似事發地點,教育局5月8日派員至現場深入了解後,家長陳述疑似發生不當對待之事發地點並無監視器畫面,但有家長提供孩子背部瘀青照片為證,教育局是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啟動相關程序。 於5月17日移送「審查小組」審查(5位委員,出席4位,符合出席人數比例),後由審查小組決議受理後,並依規組調查小組(3位外聘委員由調查人員資料庫中遴選)啟動後續調查,考量受害者是幼兒,為儘速釐清事件真相,讓園方能先行尋找代課,教育局於當日下午先行電話通知請幼兒園相關人員於5月21日到場陳述意見並於6月4日完成調查,教育局於6月20日將調查報告提送審查小組審查並決議提送7月2日召開之認定委員會,認定該名教保服務人員是否有不當對待幼兒之情事,然而,教育局幼教科僅協助行政程序進行,自無權進行審查及認定,亦無有罪推定情事。 至於去年7月期間發生案件,係經縣府社會處認定該園園長及園內相關人員有知悉卻延遲通報情事,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及第100條規定裁處。 教育局遵循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意旨,維護幼兒安全、確保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以及保障教保相關人員權利,並善盡督導及輔導幼兒園之責,協助其提供適當之教育及照顧。 教育局強調不會受任何外界干預而改變,將繼續依法公正執行職務,全力守護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