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日前,一名從事服務業的賴姓男子(84年次)在西區民權路上燒酒雞店用餐,自認沒有飲酒便騎乘機車上路返家,賴男騎車在停等紅綠燈時,卻因違規使用手持行動電話遭巡邏員警攔查,最終因燒酒雞酒味被發現有飲酒情事。經員警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超過標準值,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公益所警員陳鴻霆、詹鈞智日前執行機動取締酒駕巡邏勤務時,在西區美村路一段路口前發現一名騎乘機車的男子,他在停等紅綠燈時,竟然手持行動電話使用,員警向前示意停車接受攔查,一靠近賴男就發現身上散發出濃厚酒味。經詢問,賴男表示晚餐確實食用了含有酒精料理的燒酒雞,但是自認沒有喝酒,警方於是對賴男實施酒測,其酒測值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經警方訊後,依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呼籲,取締酒駕為警察當前重點工作,本分局將針對酒駕易發生事故之路段及易飲酒處所周邊道路,加強規劃巡邏及路檢勤務以防制酒駕,亦請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如有飲酒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酒後找代駕」或搭乘替代運輸工具,以維護自己和他人的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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