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近年來房價飛漲,大家都急著上車避免未來買不起房,不過匆促的買房,忽略了自己財務狀況,反而可能會得自己成為房奴,大大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品質。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上有位網友發文求救,吐露自己現在房貸已繳快兩年,每個月的月付金因為過去幾度升息,壓力真的很大,影響生活品質入不敷出,每個月賺的錢都拿去還貸款,讓他身心靈快出問題,好奇現在能否再申請寬限期或是轉貸,以便能降低月付金。
原PO也解釋到,其實現在的房貸金額約1.5萬元,和租屋相比並不算特別高,不過他本人的薪資只有4萬元,除了房貸之外還有車貸和信貸,而買房後每個月還得自付2000元的管理費,還有基本的水電瓦斯、房屋稅金,實際支付之後才驚覺這樣的負擔真的很恐怖。
雖然這樣的支出負擔相當沉重,但是大部分的網友們仍建議他不要輕易將房子賣掉,表示「不建議賣房,賣掉再買很難了,想想自己的生活開支哪裏可以不必要的,或者平常跑一點外送補貼撐過去一年」、「不建議賣掉,以後房價追不回,有考慮增加收入嗎,去找個兼職,雖然很累但至少保有自己的房子」、「真心建議:自己的那間房子先出租;你再出去租便宜的房子。因為房價漲的速度,遠遠會超過你的預期,如果賣掉了…可能買不回來了」。
除了設法開源節流,也有人建議其實可以善用寬限期或轉增貸的方式解決目前的問題,回應「可以找看看可以貸款40年的銀行(如合庫)轉貸,申請3-5年寬限期,先別考慮換房子,只要信用正常、工作條件不差,又有按時繳款,轉貸應該不難」、「建議跟銀行談寬限期,能夠跟銀行借就借,寬限期到,也不一定要還本金,再轉另一間銀行用寬限期」、「絕對不賣,跟銀行商量還款期再延長,30年改40年,之前的還款有正常,通常銀行很願意的」。
一般來說,房貸建議不要超過薪資的三成,以這個個案來看,其實房貸佔薪水的比例並不高,但對於買家來說負擔仍相當大,因此在判斷自己的房貸負擔能力時,也必須要考量到實際剩餘薪資,計算每個月基本生活費、管理費、水電費、稅費、保險等。
房產達人「賣厝阿明」也曾指出,若一人飽全家飽,大膽將房貸佔比提高薪資至2/3也可以,但考量房貸預算的先決條件是基本保障不能少,包含保險、半年至一年的緊急預備金,有了這些,再思考適合買總價多少的房子,以及自備款是否足夠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