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警分局統計,今(113)年截至6月20日止,「行人受傷交通事故」共計67件,其中以「行人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車輛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為主要肇事因素,以南崁路、中正路、大竹路為主要肇事路段。為降低行人事故發生,蘆竹分局規劃自6月15日起至7月31日止,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車流量較大之路口,並配合事故熱時,上午6時至10時及下午16時至晚間20時,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及「車不讓人」等違規行為,希望透過執法力度,提升民眾守法觀念,減少行人事故發生機率。
蘆竹分局提到,依據現行規定,距離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需走行人穿越道,跨越護欄、安全島、任意穿越車道等,可處500元罰鍰;另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於去年6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至6千元,希望駕駛人正視行人安全。
蘆竹分局長林鼎泰提醒民眾,穿越道路需遵守交通號誌或警察指揮,勿貪圖一時便利任意穿越馬路,害人又害己,另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停讓行人,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盼擺脫行人地獄惡名 蘆竹警加強交通執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