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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酒駕遇「熟面孔」意外查獲毒品

報新聞/編輯部 2024.06.22 22:07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配合市府強力掃除「醉」犯政策,臺中市警局本月下旬規劃連續4天強力取締酒駕專案勤務,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所長許志弘、巡佐沈志鴻與警員林炤勛依規畫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19日晚間22時許,在大里區中興路一段執行路檢攔查車輛時發現一輛小貨車駕駛很面熟但一時之間又叫不出名字。眼尖的警員林炤勛向所長提示好像是一兩年前曾查獲逮捕之毒品通緝犯,許所長遂示意請該車駕駛停車受檢。

盤查時警方表明之前曾因毒品通緝案逮捕過蔡男,蔡男也表示對林姓員警有印象,雙方再度相遇雖然尷尬但仍須執行任務,林姓員警以台語詢問蔡男還有沒有在用?( 意指還有沒有在吸食毒品?)是否已經戒毒?現在在做什麼工作?蔡民雖略顯緊張但回覆員警「很久沒有用了,現在在做工程」,還從貨車車斗拿出袋子內的水平儀給警方看,並表示為證明自己的清白,同意讓警方搜索車輛及物品,搜索過程中,許所長每次檢查一個地方未發現違禁品,就開玩笑地向蔡民喊一次「過關」,檢查到最後一件隨身包包結束後,仍未發現任何毒品,原本以為蔡男應係真心悔過已戒毒,向蔡男說最後一聲「恭喜過關」準備讓其離去,不料所長許志弘以手電筒掃視貨車車斗防護板角落時意外發現了一個紅色小盒子,打開後赫然發現是毒品吸食組合包,盒內藏有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半透明結晶體及玻璃球吸食器。原來蔡男是利用路燈的光線角度,在拿水平儀給警方看之際,將該紅色小盒子藏匿在車斗擋板角落陰影處,以避免警方發覺,許所長隨即向蔡嫌說道:「找到了齁!沒過關囉!」警方隨後依法告知蔡嫌相關權益後,將其帶返警局製作筆錄,並採集尿液送驗。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偵辦,警方表示將持續向上溯源毒品來源,擴大偵辦。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表示,執法是為了預防事故發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持續執行強力取締酒駕專案,掃除「醉」犯,減少酒駕事故造成的悲劇。這次意外查獲毒品,彰顯了警方執行勤務的落實與保護市民安全的決心。警方提醒,無論是酒駕還是藏毒,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切勿以身試法,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格執法,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治安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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