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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新增獎勵合計每戶最高60萬元 大林蒲村民疾呼儘速啟動遷村

今傳媒/今傳媒 李祖東 2024.06.22 15:29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政府今(22)日舉辦第五場遷村說明會,由經濟部次長何晉滄、高雄市長陳其邁主持,陳其邁強調「遷村不增加負擔、落實鄉親的居住權、生活權等各項保障」一直是市府推動遷村秉持的原則,因此向中央爭取遷村經費由589億元提高到800億元,以落實對居民的照顧。更宣布遷村配合政府期程搬遷每屋可加發30萬元加速搬遷獎勵金,加速搬遷獎勵金領取期限從6個月延長至1年10個月、新增每坪5000元加速重建獎勵金,最高補助30萬,合計最高補助60萬,此外也放寬農業區區段徵收條件、放寬房屋方案申請規定等。

對於民眾訴求建築成本高漲,擔心建築物補償費不足以蓋回原房型,恐因遷村造成負債,高市府表示,目前建築物補償費以112年評定的全新重建價格計價,較108年公布的價格平均提高達50%,已合乎目前市場行情,未來協議價購時若物價上漲,補償價格也會配合物調調整。

針對民眾反映每屋30萬元的加速搬遷獎勵金,目前規定在通知協議價購半年內搬遷者才可領取,選擇先建後遷的人恐怕無法領取,經高市府與經濟部研商,在兼顧民眾先建後遷需求並確實達到加速搬遷前提下,放寬於通知協議價購後半年內簽約且於1年10個月內搬遷的,就可以領取,讓民眾有充裕時間興建新屋且符合加速搬遷的規劃。此外,為鼓勵民眾於安置地加速興建房屋以利搬遷,本次更新增加速重建獎勵金,在安置地新建房屋且於通知協議價購起1年10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者,每坪加發5000元,每屋最高補助60坪、共30萬元,而申請購買房屋方案者,每坪也可補貼5000元。

都發局舉例說明,以原來為RC三層樓60坪建築計算,可領取補償費為684萬元,如果於通知協議價購起1年10個月內完成拆遷以及新屋興建,以封板點交拆遷可以加發20%拆遷獎勵金,還有30萬元的加速搬遷獎勵金與30萬元加速重建獎勵金,合計880.8萬元,換算下來每坪補償與補貼合計14.68萬元,高於近期前鎮透天厝建案單價每坪13.5萬元。民眾如果想要蓋更大或更好的房子,而有融資需求,市府也已協調高雄銀行屆時給予優惠利率貸款。

在農業區土地方面,市府考量農業區區段徵收,原本規定要全部地主同意才能辦理,恐不易達成,因此已經在今年五月與經濟部達成共識,只要多數地主同意即可辦理,未來可以抵價地45%的比率換選高坪特定區的住宅區,且不限定只能領土地,也可選擇領現金,目前農業區地主同意參與區段徵收者已達68%。而有關農業區價格,市府表示方案選擇調查提供給地主的價格是110年評估的,簽訂協議價購時還會依當時的市價查估調查,反映地價漲幅。

至於放寬房屋方案申請條件部分,申購的房型級距則下修為可領取的補償金達300萬元可申購2房型、450萬元可申購3房型,讓民眾可以有更好的居住條件,而持分土地想要拆分,只要拆分後不要造成其他地主成為畸零地無法建築,或者親朋好友想要一起合併配地的,都可以提出申請。

對於大林蒲無房無地的鄉親,市府已爭取內政部同意,提高大林蒲專案社會住宅數量,除在安置地區興建750戶外,更提供全市將興建的社宅1,250戶,合計共2,000戶,供符合資格的鄉親租住。本人、配偶、同住父母與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若選擇入住大林蒲專案社宅,弱勢關懷戶可3年免租金,一般戶2年免租金;另外如果未入住社會住宅的,也可以領取每人10萬元津貼,以保障鄉親在遷村過程的居住權益。大林蒲鄉親社會住宅居住年限也獲內政部同意可專案再延長3年,亦即一般戶原可居住6(=3+3)年,可再申請延長3年,共9年;弱勢戶可居住12(=6+6)年,也可再申請延長3年,共15年。

市府也同步關注居民的健康,並健全安置地公共設施與環境,打造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市府也在6月8日當週邀請大林蒲鄉親前往安置地參觀,出席相當踴躍,多數鄉親認為安置地的交通、學區與購物環境都比先前想像的還要好,可以預期未來的生活會非常方便,希望政府可以快點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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