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所員警於19日20時至22時巡簽於三民區建國二路某超商內,見吳男(50歲)形跡可疑,立即主動上前盤查時,過程中吳男心虛緊張不已又欲強裝鎮定,最終自知紙包不住火,始主動交付隨身側背包,經查裡面內竟為他人存摺及提款卡,當場遭員警帶返偵辦。
吳男起初見到員警於超商簽巡,先是假意消費並刻意將隨身包包放置桌上,未料此舉早引起員警注意,便上前盤查,吳男起初辯稱他只是將包包拿來放在桌上,卻遭警秒打臉「放在這邊要幹嘛」,眼見逃不過員警法眼,始主動交付隨身側背包,經查發現裡面竟有2本他人的存摺及2張提款卡,吳男係依詐騙集團指示,至指定處所領取被害人寄存金融卡,再輾轉提供車手提領款項之用,領取一個包裹酬勞為新臺幣1,000元。全案訊後警方將吳男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近期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對於投資標的應審慎考慮,千萬不要誤信來源不明的投資簡訊或是社團訊息。目前政府刻正推動修正「打詐4法」加重詐欺罪責,警方將持續打擊詐欺犯罪,守護民眾財產安全,不法之徒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圖/ 記者張淑慧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