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28歲李姓男子今(113)年4月因駕駛妻子的轎車超速,導致車牌照須扣繳6個月,沒想到,李男卻在網上購買偽造車牌掛在該轎車上繼續行駛,6月16日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長張傑凱及警員林子森執行巡邏勤務時,以「AI巡防系統」發現該轎車疑似懸掛變造車牌,經員警埋伏守候便將李男查緝到案,除遭沒入偽造車牌外,李男後續仍須面臨偽造文書的刑事罪責。
草湳派出所說明,設籍在楊梅區的李男今年4月間駕駛太太名下的白色賓士轎車在國道1號高速公路上奔馳,因嚴重超速40公里以上,遭到測速裝置拍照取締,事後監理機關通知須扣繳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李男繳回牌照後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竟異想天開於今年5月間在網路上向不知名賣家搭上線,以6000元代價購買原本車輛號碼的偽造車牌兩面,懸掛在遭扣牌的轎車上繼續上路行駛,以為使用自己名下一樣車號的偽造車牌就不會被警察發現,沒想到依然遭警方查緝到案。
警方提到,近年來不肖民眾為逃漏稅金、因案車輛號牌遭吊扣(銷),甚至為隱藏犯罪行跡嫁禍他人,竟鋌而走險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問題日益嚴重。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累積長期研發能量,近期在科技執法上取得重大突破。運用大數據分析,每周可篩出20至30筆偽變造車牌車號,並匯入首創的「AI巡防系統」自動辨識示警,目前已成功辨識出近百輛疑似偽變造車牌的車輛。
警方進一步呼籲,使用偽變造車牌,除依法查扣車牌及車輛外,同時也涉犯刑法第216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並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最高可處一萬零八百元罰鍰。請民眾要有守法觀念,勿有僥倖心態。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車牌遭吊銷!男異想天開「做這事」下場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