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620 11:18:40)考試院院會今(20)日通過,113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定於 113 年 11 月 2 日(星期六)至 3 日(星期日)在臺北、臺中及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說明,本次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海岸巡防人員3類科。有關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等,分別依照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自7月12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3170) ,並預定於7月23日至8月1日受理報名。請應考人留意相關訊息,並儘早準備,以利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