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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電卓榮泰 侵害人權 正是民進黨!

藍雀新傳媒/ 2024.06.19 14:17

記者許永傳台北報導

賴清德政府,對國會改革法案提起覆議,其中一項理由是聲稱修法後的質詢權、聽證調查權之行使,有侵害人權之虞。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9)日PO文,民進黨執政以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之罪,一共移送680件,結果7成7無罪釋放,嚴重侵害人權。

PO文全文如下:

我只想說,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政府。

什麼叫侵害人權?

綠營告訴大家,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之後,立法院會隨便抓人民去問話,侵害人權。

但我要告訴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真正會亂抓人民問話、偵訊的,就是你民進黨政府。

根據警政署統計,從2016年到2024年1月31日,民進黨政府以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之罪,一共移送680件。

數百位無辜民眾遭到偵訊,但最後經過法院審理,只有2成3裁罰,有530件、7成7的比例是不罰。

根據風傳媒揭露,2011至2015年馬政府任內,依社維法「散布謠言」一共移送32件,年平均6.4件;但2016至2023年蔡政府任內,年平均84.1件,暴漲13倍。

500多位無辜民眾遭到民進黨政府濫權偵訊、問話,有的只是貼在野黨立委質詢、有的只是在臉書社團貼自己買到臭綠蛋的照片,然後就被政府查IP、在半夜被警察敲門,夜間問話,還沒律師陪同。

這個政府,抓異議者比抓詐騙集團還有效率。

卓榮泰院長跟我說這些民眾可以救濟,我只想請問卓院長,民進黨抓了五百個無辜民眾,大型侵犯人權,有任何一位官員,因此遭到究責、下台的嗎?

這些被誤抓的民眾,半夜被審訊、來來回回跑警局、跑法院,擔心受怕,有多少人獲得政府的道歉、獲得政府的賠償?

國會改革法案,針對的是行政權,在聽證程序上若要傳訊人民,法條明文規定,只限定於「調查事件相關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而不是任意人民。

接著,還有四道嚴格門檻,包括人民能依法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啟動聽證調查或是進行裁罰需要院會決議;以及民眾若是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這比起蘇貞昌、陳建仁可以無端指控人民造謠,就以社維法偵辦人民,然後被法院裁定不罰,誰才侵犯人權,一目了然。

之所以要推動國會改革,正是因為民進黨濫權、政府侵害人權。國會改革,是要讓立法院不會是無牙老虎,而可以制衡這些對人民濫權、對納稅錢揮霍的惡質官員。

然而今天已經實質侵害人權的政府,竟然以有侵害人權之虞,來反對立法院增強對行政濫權的制衡,這是何等荒謬?

民進黨完全執政對人權的大規模侵害,正是國會改革至關重要的原因。還人民真相、護人民權益,國會改革,是中華民國憲政運作的重建時刻。

沒有監督制衡、沒有民主人權!(圖 羅智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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