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小巨蛋就是一個詐騙案!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今日在市政總質詢上直言,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提供可行性評估報告中顯示,整體財務「有條件」可行,前10年僅收300萬,營運超過20億才加收營運權利金,建築量體附屬設施超過8成,社區教室僅1間且全年不能使用超過30天。
圖/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許昭興、山田摩衣、林銘仁、卓冠廷、李宇翔、陳啟能、陳乃瑜針對新北小巨蛋的爭議,質詢新北市長侯友宜。(記者陳志仁攝,2024.06.19)
新北北長侯友宜回應,招商階段會與地方居民充分的討論溝通,各界對BOT案有很多的想法,不過市府的財源有限,這麼大的建築量體,行政院規定以促參案為優先;希望招商案規劃好的附屬設施讓全民共享,未來會設置戶外籃球場、足球暖身場等,避免損及民眾的運動權益。
黃淑君質疑,市民在每次的公聽會中都強烈表達反對意見,希望新北市自地自建;在新北市板橋第二運動場體育場用地新建營運移轉BOT案的投資契約中,里民最需要的社區教室僅1間,全年不能使用超過30天,對於現有的運動人口,全數驅趕到場館外的「開放與共享之運動休閒空間」,完全不顧市民的運動權利。
黃淑君表示,商業設施面積佔80.3%,遠大於主副場地的19.7%,該基地面積尚有游泳池、板橋體育館、新北市社會局板橋區社福中心、板橋戶政事務所,而今日質詢時才發現要報廢拆除的新北市板橋區社福中心及戶政事務所,市府尚未決定安置的方案;因此要求侯友宜懸崖勒馬,儘速暫停新北小巨蛋的BOT案。
議員山田摩衣認為,預定地是板橋最精華的地段,距離市府和板橋車站走路需10分鐘,須跨越2個路口才能到捷運站,未來BOT案休閒空間商業化,可能限縮居民的運動空間,市府卻未跟地方溝通也沒經議會討論;議員許昭興憂心,如開演唱會勢必引發居民抗議,市府至今未提環境影響評估、交通疏導計畫。
洪玉玲說,板二場BOT案土地租金及營運權利金預估增加歲入25億元,並有加收權利金機制,固定權利金在營運開始年起前10個會計年度每年繳300萬元;營運權利金在廠商營運進入第11年起,依當年實際營收按比例計算且不得低於0.5%,加收權利金則以實際營收高於預估營收120%時,超出部分依級距計收。
洪玉玲補充,招商文件敘述十分的清楚,申請者要在1年內完成土地取得移轉給市府,地上物的所有權都是新北市政府,沒有拆遷補償問題,至於社區教室全年不能使用超過30天的部分,若體育局跟社區一起辦活動,是不計算在30天內;侯友宜也說,會在招商的過程中跟廠商說清楚,盼不損及民眾運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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