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期疑邀台灣藝人擬組「台灣擁和黨」,盼投入2026年地方選舉,讓外界好奇台灣政黨狀況。內政部指出,台灣有70多個政黨登記,但有65個政黨因違反《政黨法》規定,已依法廢止備案,若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內政部將依相關事實,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內政部指出,根據《政黨法》第27條規定,政黨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或是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1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者,皆由內政部廢止其備案。
內政部說明,已有65個政黨,因違反規定,被依法廢止備案,包括中華新住民黨、惠民黨、百黨聯盟、台灣農漁業聯盟、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中華復興黨、公民反媒體壟斷聯盟、大中華共和黨、正義聯盟、自由台灣黨、世界大同黨、工黨、中國老兵統一黨、中國國安黨、中國民主憲政黨、中國民主統一黨、中華全民均富黨、中國婦女民主黨、中國人民行動黨、中華安青黨、中國天同黨、臺灣慧行志工黨、客家黨、廣播電訊聯盟黨、台灣民主運動黨、善惡黨、中華家國黨、中華建設黨、中國新洪門黨、中華健康黨、中道盛國。
其餘包含中華團結聯盟、幸福勞工黨、全民參政大聯盟、虎黨、世界孫中山梅花聯盟、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台灣新民黨、中華道統聯盟、中華台灣原住民團結黨、中國愛國黨、中華民生經濟改革促進黨、孫文主義力行黨、和合文化黨、中國紅色統一黨、基層聯盟、台灣民意黨、中華照生黨、市地公有連線、中山梅花黨、勞工黨、聾國黨、宗教聯盟、道政聯盟、商工統一促進會、中國全民黨、中華赤色聯盟、中華全球客家黨、中華人民團結同心黨、儲存真實‧因為愛、全民稅務服務黨、創新民主黨、歡樂無法黨、台灣人民進步黨、軒轅黨。
內政部公布違反《政黨法》的政黨名單。(內政部提供)內政部表示,目前正值《政黨法》規範的政黨財務申報期間,有政黨負責人和幹部,疑似有違反《反滲透法》情事,被檢調機關查扣帳冊,導致無法如期申報財報;民政司代理司長鄭英弘說明,由於案件正在偵查中,無法透露相關案件的政黨及數量。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內政部解釋,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即為違憲,政黨或其負責人及選任人員,若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內政部將依相關事實,提請政黨審議會後,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
對於有政黨疑似接受中國指示、資助,內政部強調,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的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內政部呼籲,政黨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共同維護台灣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