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李文賓/高雄報導】昨(16)日上午12時40分,林姓女子(53年次,前車)與秦姓男子(87年次,後車)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於鼓山區沿鼓山二路慢車道北往南直行至事故地點時,發生追撞事故。林女見前方垃圾車煞車隨即減速,後車秦男因未能及時煞車,追撞林女車尾,導致事故發生。
鼓山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經查,兩肇事駕駛均未指證垃圾車為主要肇事原因,雙方均僅有手腳擦挫輕傷,並已自行就醫檢查,並無大礙。交通分隊同仁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事故主要肇因初判為秦男未保持安全距離所致,林女未發現肇因,詳細肇因仍待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環保局表示,垃圾車駕駛先打右轉方向燈後再變換車道,後方2輛機車間發生追撞事故,目前警方已進行調查,暫未發現垃圾車肇事責任。也同時持續要求各區清潔隊車輛駕駛於變換車道時,務必注意車後狀況,以維行車安全。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駕駛車輛時應保持安全距離,注意前方路況,並及時反應,以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此外,駕駛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希望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重視交通安全,防範未然。
鼓山二路段追撞事故。(高雄市鼓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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