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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爭光2-1】從情工到肅貪走60年 廉政署終擺脫調查局「庶出」陰影

匯流新聞網/張孝義 2024.06.16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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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際透明組織評比的2023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台灣以67分居全球第28名,東亞第4,僅次於新加坡、香港及日本;法務部廉政署13年的努力讓世界組織對台灣加以肯定,擦亮廉政署招牌,也擺脫過去政風人員被調查局視為「庶出」,頻頻搶功的陰影。

廉政署成立於民國100年,主要是就肅貪業務成立的專責機關,如果說廉政署的廉政官是「將」,散佈在各政府機關的政風人員就是廉政署的「兵」,彙整各種貪腐情資呈報廉政署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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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廉政署成立前,政風人員的貪腐情資只能通報調查局,偵查破案後的功勞常被調查局「整碗捧去」,甚至經常被調查人員言語揶揄「吃豆腐」,導致政風人員與調查局間,經年累月剪不斷、理還亂的宿怨。

一位資深人士指出,政風人員前身是民國42年的「安全處」,主要辦理機關保防及安全維護工作,以情報工作為主,人員是由調查局遴選並施以「保防班」訓練,兩者系出同源,但調查員總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不太看得起保防班的同學。他舉例,如同軍校「正期生」與「專科班」的差別,不過「保防」招牌仍在,保防員與調查員的程度差別有限,暗流中的歧視問題不大。

到了民國61年各機關「安全處」裁撤,改制為人事查核單位,組織編制併入機關的人事單位,也就是常被外界詬病的「人二」。因人事查核人員主職蒐集「忠誠資料」,本在各機關不太有人緣,加上調查局對於調查班的招考,學歷要求日漸提高,同在展抱山莊受訓的「人事查核班」學員,逐漸強烈感受到來自調查班同學的異樣眼光。

民國81年7月1日「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公布施行後,政風人員終於有了自我定位,不必再寄生於人事單位中;隔年辦理辦政風人員特考,自此脫離調查局遴選、訓練,業務等職掌,也從忠誠調查轉變為防貪肅貪;由於各機關都設有政風處或政風室,在人力密集且處於各機關內優勢下,對於貪污情蒐,起了相當大作用。

「有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卻沒有賦予政風人員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的職權,當時成了該單位的阿基里斯腱。」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再重大的貪污案件,政風人員只能情蒐、無法移送,案源只能轉交調查局再「深入追查」後,移送檢方,破案的記功敘獎仍沒有政風人員份。他說,連新聞報導的光環也集中在調查局,政風人員只能當「無名英雄」,部分調查員也把政風人員當「細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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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的法務部長陳定南上任後成立「政風特蒐組」,算是給政風人員一大鼓勵,尤其是首波查察目標就是司法官的「正己專案」,揪出司法界的害群之馬,更是讓政風特蒐組士氣大振。當時,檢察官、法官喝花酒,以及出入不正當場所等資料,都被掌握在「政風狗仔隊」的影像紀錄中,成為定罪的積極證據。

為了讓政風人員的辛苦看到直接成果,民國100年在各界仍充滿「人二、白色恐怖」復辟疑慮下,終於成立廉政署,讓政風人員終於取得司法警察資格。從最初延續政風特蒐組的正己專案,到之後時任桃園前副縣長葉世文索賄、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再到新北市議員與遠雄集團間一連串弊案,廉政署一再證明整合政風人力的辦案績效,並不輸「老大哥」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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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廉政署接連和檢察體系配合,屢屢偵辦社會矚目案件,包括桃園樂天女孩涉私接活動、台通光涉內線交易,以及在桃園、基隆等地佈局大案,確實讓調查局備感壓力。另一方面,調查局當然不甘示弱,揚言在新北有一攸關消防安全大案蓄勢待發,可預期兩單位競合態勢將延續下去。

無論如何,法務部在101年接收警備總部在坪林區大林里的軍人監獄,成立「廉政署廉政研習中心」,政風班的受訓學員再也不用過著四處借場地的流浪生活,廉政體系完整獨立。目前廉政署與調查局間確實存在競合關係,但2個單位分進合擊,共同為維護政府的清廉政治,已逐漸達到雙贏效果,這也是新任總統賴清德的首要目標。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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