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上午處理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的「救國團條款」時,民進黨團舉牌抗議,喊出「國產小偷,國產變黨產」等口號,但在國民黨團甲動佔人數優勢的情況下,民眾黨八名委員均未在場,仍順利讓該案交付委員會審查。游顥表示,希望民進黨停止滑稽的小丑表演,在委員會充分討論。。 游顥、陳永康等37位國民黨立委提出為救國團解套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上周即排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當天由於國民黨團未動員,被民進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
立法院會在報告事項無異議通過多件民進黨提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處理到36案(本案)時,民進黨團有備而來,不僅大喊表示異議提案要求退回,吳思瑤、林楚茵等委員並隨即亮出手板抗議,高喊「國產小偷,國產變黨產」等口號。不過,國民黨團甲級動員,憑藉人數優勢,以52票對49票,重複表決否決了民進黨團提案,順利將全案交付委員會審查。
針對民進黨團在院會抗議一事,游顥質疑,民進黨團到底在怕什麼?交付委員會公開討論,審查過程全程直播是最好的民主過程,民進黨為什麼懼怕討論?
游顥指出,救國團是公益團體組織,早已不分藍綠,民進黨完全執政8年,透過「不當會」政治追殺、汙名化救國團,假「不當黨產」之名,行「官搶民產」之實。
游顥強調,救國團之成立脈絡清晰且單純,是一公益團體組織,這件事是無庸置疑,民進黨睜著眼睛說瞎話,昧著良心在媒體前造謠,亂帶風向,還想繼續抹黑救國團、汙名化救國團,合理化民進黨「官搶民產」的不恥行為。
救國團表示,轉型正義的面相應包括釐清歷史真相、懲罰加害者及補償受害者及促進社會和解。就歷史及法律脈絡的真相而言,救國團於1952年由中華民國行政院籌組成立,隸屬國防部,是由政府成立的準行政機構,自非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1989年人民團體組織法公布之後,救國團更是率先登記成為第一個社團法人,正式轉型成民間社團法人,按照人團法運作。即使在黨產會官網和其公布的檔案中,也都承認救國團在成立時是政府組織,既是政府組織,當然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理至明。
原始新聞來源 國民黨不忍了甲動表決勝民進黨︱「救國團不是黨產」條款順利付委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