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曼/綜合報導)台中一名洪姓男子昨(12日)下午站在車道上運球,甚至還腳踢籃球,造成路過的曾姓女子的機車後照鏡壞掉。據了解,洪男目前無業,心情不好,過程中還不斷嗆聲「叫警察」。對此,警方說明,後續將洪男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單告發。
圖/洪男把道路當成他的籃球場。(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警方表示,昨(12日)下午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一名男子在龍井區新興路上拍打籃球,造成其後照鏡毀損,立即派員前往處置;員警到場後先勸導洪男切勿站在道路上玩球,而一旁的曾女表示,暫不對洪男提出毀損告訴。
圖/洪男後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警方指出,檢視熱心民眾提供的影片後發現,洪男竟以腳踢籃球方式,將球踢到車道中央,造成曾女的後照鏡毀損,其行為已造成往來車輛危險,涉及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嫌,後續將洪男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嬉遊,足以阻礙交通」製單舉發。
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從事任何足以影響他人安全之不法行為,將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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