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年2月推出全國統一的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預計7月上路,新制改以「身分別」作基準,再依弱勢程度分級,租金最低可享市價3折,就是要解決過去因報稅資料不完整導致的補貼錯置問題。北市議員曾獻瑩說,社會住宅應服務最需要幫助的族群,尤其是弱勢老人和育兒家庭,他們因為生理和生活條件限制,更需電梯大樓和便捷的居住環境。
根據都發局統計,現行營運中社會住宅承租戶的育兒家庭狀況,育有0至12歲孩童計1097戶,約占總營運戶數的17%,這些家庭中0至12歲孩童人數計1558人。曾獻瑩認為,目前社會住宅提供給育兒家庭的比例仍然不夠。
曾獻瑩認為,對於弱勢族群區分,不僅是收入的高低,還要評估其他因素,如年輕人可以爬樓梯,就應讓弱勢老人或婦女等優先承租有電梯的社會宅,因此,社會宅應該根據實際需求分配,優先考慮有育嬰需求的家庭和需要電梯的老人。
曾獻瑩說,社宅若讓老年人居住,年長者原本的公寓交給政府包租代管,既可解決了老年人的居住問題,又能將公寓作為社宅提供給年輕人使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解決不同群體的需求,達到雙贏的效果。
曾獻瑩強調,社會住宅的分配應該以需求為導向,而不是單純依靠抽籤。目前的問題是供不應求,應擴大社會住宅的房源,而不是讓大多數有社宅需求的都去抽籤。
曾獻瑩最後補充,要真正落實居住正義,政府應該更多地考慮實際需求和多樣化的社會現狀,而社會住宅分配應該是靈活且人性化的,以確保每一個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都能得到應有的支持。
原始新聞來源 社會住宅承租爭議|議員曾獻瑩籲優先滿足育兒家庭及長者住宅需求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