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岸巡總隊參謀主任林佑柏涉嫌在2022年間,夥同其他4名士官、軍官,侵占岸巡伙食罐頭64箱,並分3次運送回台,送給其他親友食用,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12日)宣判,林佑柏犯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林佑柏在2022年間,任職馬祖岸巡總隊中校參謀主任,負責管理隊上的副食品罐頭時,當時曾姓少校後勤官向林報告「配發的部分罐頭剩餘存量過多」,沒想到林竟夥同張姓女上士、曾姓女上士,從庫房內A了許多罐頭,並將罐頭混進非罐頭紙箱內。
為了將罐頭運回台灣,林佑柏又指示余姓士官長、曾姓少校,將裝有軍用罐頭的紙箱搬上公務車,並載送至福澳港碼頭,放上「台馬之星」轉運到基隆港;後續經由林的鄭、潘姓友人收受後,將有「星星符號」的箱子,載往張姓女上士指定的住處,其他則送到林住處及其不知情前妻住家,以及被鄭、潘姓友人分竊。
檢方認定,林佑柏等人侵占64箱國軍罐頭,犯罪所得為5萬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物罪起訴;鄭、潘姓友人則依「收受及搬運贓物罪」起訴。同時,考量林佑柏自白犯行,各次犯行金額均在5萬元以下,且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刑。
士林地院今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林佑柏有期徒刑3年;張姓女上校有期徒刑2年8月;余姓士官長與曾姓巡隊女上士,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3年;鄭、潘姓友人分別為有期徒刑3月及5月、可易科罰金。另外,曾姓少校後勤官因供稱自己並不知紙箱內容物為何,僅聽從上屬命令行事,最終獲得無罪。(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