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雅文/綜合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人控妨害性自主,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他,另外還有兩名告訴人,指控他強制猥褻,但最終依罪嫌不足,處以不起訴處分。
圖/藝人NONO(陳宣裕)遭指控強制猥褻,但最終依罪嫌不足,處以不起訴處分。(翻攝NONO臉書)
台北地檢署今年8月約談NONO到案說明,並諭令50萬元交保,士檢認定七名告訴人中有六人受害,認為NONO涉犯三次強制性交罪、兩次強制性交未遂罪,以及兩次強制猥褻罪,因此對NONO提起公訴。
不過其中兩名告訴人,指控遭NONO強制猥褻,因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且士檢檢察官未針對不起訴部分,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10日再議期限內,也未接獲兩名告訴人的刑事聲請再議狀,因此NONO被控強制猥褻罪獲不起訴確定。
此外,北檢另偵辦三名告訴人案件,雖認定NONO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三名告訴人中有兩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並於日前移轉士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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