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籲暫緩檢舉獎金制度,張麗善:爭取中央修正國土法/翻攝
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5月1日正式實施,雲林縣議員李明哲今(4日)天總質詢建議,國土法實施後,檢舉獎金制度恐引發亂象,應至少暫緩兩年實施,並刪除獎金之設置;縣長張麗善強調,縣府相關局處將通盤分析檢舉獎金制度,並向中央嚴正表達縣府立場,爭取修正法條,務必確保農民權益受到保障。
李明哲表示,警政署已針對交通違規案件取消檢舉獎金,但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卻將同步新增檢舉獎金制度,明顯違反時代潮流。依現行「區域計畫法」,民眾檢舉土地違規並無獎金;但國土法上路後,依照目前草案所訂「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檢舉非位於國家公園或都市計畫內土地的違規使用,檢舉獎金3千元到5萬元不等。
李明哲認為,以目前科技發達的程度,例如以航照圖比照變異點,非常容易發現任何一宗土地違規或違法使用的情形,因此建議不應設檢舉獎金,造成民眾之間的紛爭、猜忌或對立。
張麗善表示,農民看天吃飯,辛勤耕作,一旦農地被檢舉違規使用後,將被裁罰高額罰款,農地在使用上受到相當嚴苛的規範,且國土法上路後,一旦有人利用空拍檢舉,就是裁罰地主,可能有檢舉達人大量檢舉,破壞農村純樸善良的風氣,甚至造成農民必須繳納鉅額罰款。
張麗善說,中央雖解釋農地違規使用訂有分類分級裁罰標準,但未來仍會視個案違法情節依法裁處,2公頃以上之大型開發案,才會視違規情節適用30萬以上之罰金,但是對農民來講,是非常大的負擔,也不堪負荷。
張麗善強調,不希望出現檢舉達人,一旦農民違規,應比照現行區域計畫法懲處,不應處以嚴苛且高額的罰款,檢舉獎金制度是不公平的。縣府相關局處將妥善研擬對策,並向中央盡力爭取修正法條,以保障全縣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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