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市政府為促進藝文活動發展,吸引更多民眾前來高雄,進而帶動住宿、餐飲等周邊產業的經濟效益,依據《娛樂稅法》之授權,擬定「高雄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6條的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旨在調降本市藝文表演娛樂稅的徵收率,進一步提高表演場地的使用率,並扶植藝文產業的發展。市府期望透過這項措施,能夠創造更多的文化活動機會,提升城市魅力,並促進整體經濟的繁榮。
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像鄰近國家新加坡投入更多資源爭取舉辦世界級活動,作為活躍經濟的策略方式。近來透過市府行銷,優質場館及觀光推廣等方式, 112年本市舉辦超過117場演唱會,吸引約139萬人次,觀光效益逾45億元。另依財政部統計資料,112年高雄住宿餐飲銷售額高達929億元,突破歷史新高,顯見演唱會經濟帶動旅宿、餐飲與周邊商圈的外溢效果。
本市今(113)年娛樂稅預算編列2.3億元,今年1到5月實徵數已達1.2億元,為歷史新高,本次修法調降娛樂稅影響數約2千萬元,因娛樂業營業狀況復甦及大型臨時公演挹注,經估算增加稅收可彌補修法調降娛樂稅之稅收影響,實符合財政紀律法規定,希望議會支持本修正案。
陳局長進一步說明,陳其邁市長自109年8月上任後,嚴守財政紀律,率領市府團隊積極促參招商,自110年起已連續3年達成0舉借,受限債務已減債131億元(包含償還公教輔購基金借款16億元)。市府持續努力開拓財源,兼顧財政穩健與市政建設,有效運用手上的每一分錢,加速高雄的重要建設,共創產業經濟,帶動城市轉型,提升城市競爭力。(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