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房屋稅於每年5月開徵,稅務機關常遇到民眾詢問「房子都住30年了,為什麼還要繳房屋稅」或「到底住幾年才可以免稅」等問題,對此,嘉義市稅務局也說明老舊住屋的免稅條件。
嘉義市稅務局指出,老屋還需不需繳房屋稅其實跟屋齡無關,而是需符合「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及「住家使用」2個條件。
「房屋現值」指的並非房屋市價,而是經由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來計算稅額用的房屋價格。在嘉義市的房屋,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建造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元,2016年7月1日後完成建造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為10萬1千元,房屋現值每年會折舊,當房屋現值折舊到免徵標準以下,只要實際是作「住家使用」,不分自住或非自住,就不用再繳房屋稅。
稅務局另補充說明,今年1月2日修正公布之房屋稅新制規定,自今年7月起,住家用房屋現值達免徵標準而免繳房屋稅的適用對象,將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非自然人(例如法人)則無法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