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30)日上午,台灣法院做出台灣首例的判決,這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接受手術的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案件。當事人尼莫在宣判後興奮地表示:「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說我是男生了!」這個判決無疑為台灣跨性別族群的權益爭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跨性別男性「尼莫」從小到大都認為自己是男生,早在2022年就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為男性,但卻遭戶政所拒絕,後續他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判尼莫勝訴,戶政事務所須准許他變更性別為男性。可上訴。
協助尼莫等多名跨性別者的許秀雯律師指出,台灣有高達九成的跨性別者,因為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至今仍無法變更性別,導致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遭受冒犯、歧視,處處受苦。許律師強調,他們將繼續為跨性別族群的權益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能得到平等的尊重。
然而,社會上對跨性別者的敵意與偏見仍根深蒂固。潘天慶律師感慨地表示,直到現在仍有人主張性別概念只限於生理性別,並恣意否定他人的性別認同,甚至有人會惡意出櫃跨性別者,或用「惡意錯稱」的方式傷害跨性別者,每當看到這種情況,律師們都感到無比心痛。
不過,今天的判決再次肯定了性別認同屬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人格權的核心,強調每一個人都享有性別自主決定權。潘律師希望這個判決能夠還給尼莫以及所有的跨性別者應有的身分與尊嚴。
網友們對此案的判決也多表示支持,認為這是跨性別權益的重大進展。有網友留言:「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性別認同,這是最基本的人權。」也有網友呼籲社會大眾應該以更開放、包容的態度看待跨性別族群,消除對他們的偏見與歧視。
儘管台灣在性別平權議題上已有長足進步,但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跨性別族群在社會上仍面臨諸多困境與挑戰。未來,政府與民間還需要共同努力,營造一個更加友善、平等的環境,讓每一個人都能自在地做自己,不分性別,平等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