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531 09:48:29)面對環團批評環境部日前預告碳費3子法草案,提供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碳費折扣、也給予非高碳洩漏產業2.5萬噸免徵額,將不利企業綠色競爭力,政府應正視並取消相關折扣。聖揚機構陳正哲總經理認為若一刀切,趕鴨子上架逼企業馬上轉型,將帶來物價和社會經濟的動盪。環境永續固然重要,民生經濟也應同步給予時間調適與調整,才能帶來雙贏局面。理由如下:
企業減碳 需要時間發酵轉型升級 碳費折扣與免徵額的實施,能相對減輕企業轉型成本上的負擔,特別是那些正處於轉型升級過程中的傳統產業。通過碳費優惠政策,這些企業可漸進升級生產設備,節省部分運營成本,避免成本大幅上升而轉嫁至下游或消費者身上;此外也有助於出口貿易訂價上的相對優勢。在這過渡時期,還能用時間換取研發綠色設備的餘裕,而達到無痛轉型的成果。
中小企業能逐步跟進綠色研發 政府立意良善,也避免企業遭受過多成本內耗,反讓中小企業生存空間扼殺在碳費實施上。一開始的減碳機制能促使更多企業投入研發減碳設備升級,推動再生能源、節能設備等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這不僅有助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也能帶動整個產業鏈升級換代,形成良性循環。
促進經濟和環保雙贏 碳費折扣與免徵額實施,也有助於整體經濟和環境的雙贏發展。事實上,水泥業的低碳水泥目前報價已經上漲超過15%;非碳排大戶的建材如木地板,在ESG浪潮下,森林認證FSC管制合法開採森林的源頭更加嚴謹 ,加上取得綠色認證費用、國際運輸費漲價,雖非直接被碳費所影響,亦造成成本上漲約10%,其他建材業報價上漲也都蓄勢待發…..。若一刀切,無免稅額,立即課增碳費,將會造成物價通膨吃掉民生用度,人民在經濟交易上更加苦不堪言。
總結來看,碳費折扣與免徵額政策對台灣產業發展具有漸進優勢。雖臺灣子法對於碳抵換機制設計,給予企業10%到15%的碳權抵換,高於日本、韓國的5%,通過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技術創新、提升國際競爭力及實現經濟和環保雙贏。陳正哲總經理認為漸進式轉骨升級,比起揠苗助長更能走得長遠且福國利民。面對政府2050年的淨零碳排,初步階段2026的碳費徵收,這是我們身為建設業責無旁貸,可以漸進革新和為民謀求福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