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大選期間,前立委邱毅曾在網路頻道指控,時任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以1億元取得中廣公司,是國民黨黨產遭不當賤賣,此番言論遭趙少康提告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27日)偵結,認為邱毅所言可受公評,且無法認定言論惡意詆毀趙少康,處分不起訴。
邱毅去年12月5日曾在個人YouTube頻道影片中表示「趙少康僅以新台幣1億元取得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當時高育仁出價20億元遭到拒絕,中國國民黨黨產遭到賤賣」等語,遭趙少康提告邱毅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刑法之加重誹謗等罪嫌。
邱毅偵訊時堅決否認犯行,強調其所言有憑有據,還有相關新聞資料可佐證。
檢方指出,趙少康雖提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表示邱毅所說「高育仁出價更高」等言論不實,不過從該資料也看出,高育仁當時提了50億及15億等兩種報價方式,與趙少康所提出的報價範圍事實不同。
檢方認為,邱毅根據公開資料評論、提出個人見解看法,非憑空捏造且難認定主觀具惡意,且正副總統選舉也與公共利益相關,民眾本就擁有自由評論空間,邱毅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責任編輯:蔡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