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吳玉芬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黃柏翔及蔡佳蓉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機車停放在嘉義地方法院旁遭竊,警方獲報後立刻趕赴現場;而當警方到達現場後,報案人即向警方表示,他至嘉義地方法院處理事情,將機車停放在地院旁的小路,約半個多小時出來後卻發現機車不翼而飛,懷疑遭竊便報案請求警方協尋。
警方在確認鑰匙在報案人身上後,認為應該是報案人記錯位置,詢問車型顏色及車牌號碼後,員警想到前來途中有發現1台機車停在草叢邊,距離報案人所稱停放處不遠,且車型及顏色疑似男子提供的款式,於是徒步前往確認車牌是否為男子所報失竊機車,到達時一看車牌,隨即通知男子前來認領,確認是男子所報車輛,男子鬆了一口氣。
員警初步推測,可能是男子原本停放處是小路出口,停放該處影響車輛通行才會被移置一邊,而男子也因突然發現機車不見慌了心神,未先找尋就直接報案,才導致這場烏龍;員警提醒男子,法院內有提供機車停車格,將機車停放適當場所,才能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情況,法院平日來往民眾甚多,機車鑰匙也要記得拔取,才不會因一時疏忽而遭竊,男子非常感謝警方提醒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