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傳媒政治中心報導】
有鑒於近年內律師涉詐不斷,半年不到,就已經發生3件以上律師涉詐,起訴律師19人,層級更涉及檢察官、法官,立委王鴻薇提案修正律師法,對於犯洗錢防治法,或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詐騙部分,以及發起指揮操縱犯罪組織或參與犯罪者,只要一審有罪,就應該被除名,王鴻薇說,這些人協助犯罪詐騙集團勾結律師團伙甚至充當軍師,侵害百姓的財產,許多家庭也因此家破人亡,簡直罪無可恕,這樣的修法方向,在我上次委員會的質詢,法務部也相當認同。
王鴻薇也補充,像是最近最紅的一個律師叫鄭鴻威,甚至傳出有一筆款項還藏在橋頭地院的石姓法官辦公室,律師、法官和檢察官應該是協助打詐,結果變成詐團一員,當然應該被重懲,另一位律師黃耕鴻還被爆出,涉案態度非常囂張,被起訴時,竟說大學律師倫理就是被當掉,反正一樣可以做律師,就是因為現在很多涉詐律師會游走法律邊緣,如果緩起訴或者輕罪的話,最後根本不影響律師資格,所以就會為了金錢鋌而走險。
王鴻薇直言,這個社會已經為了詐騙問題付出了太多,更有有不少年輕的律師朋友向我反應,他們也相當不恥這些律師的所作所為,也認為現行法令上有所不足,為了替這些詐騙集團受害者申冤,更要幫律師界清理門戶,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當律師界和法界無法自律,變成罪惡的來源,政府必須出來整頓法界!
(資料來源:威傳媒新聞-Win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