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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幼童遭「巴頭、搧臉」81次 台南2教保員重罰60萬、終身不得任教

上報/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05.23 17:31

台南市永康區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涉嫌集體體罰班上幼兒,經南市教育局調查,認定該2名教保員對12位幼童有巴頭、搧臉、強迫餵食等不當管教,總計81次,該2名教保員因屬情節重大之連續性體罰,經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將通報登錄於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加處2人各60萬元罰鍰,幼兒園負責人則依法重罰6萬元。

台南市議員陳秋萍上月接獲家長投訴,永康區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疑似集體體罰班上幼兒,班上16名幼兒中,有12人受2名教保員不當管教及體罰共81次,包含巴頭、搧臉、強迫餵食等,甚至刻意避開監視器鏡頭打小孩。

經南市教育局調查,該2名教保員因屬情節重大之連續性體罰,經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將通報登錄於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並加處2人各60萬元罰鍰;至於幼兒園部分,因未善盡管理及輔導之責,將依法重罰負責人6萬元。

教育局表示,虐童零容忍是南市重大政策,該案2名行為人身為合格之教保服務人員,卻對班上多名幼兒有情節不一的連續體罰及不當管教行為,經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外聘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考量情節、次數、頻率及對幼兒傷害之情事,認定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各處以60萬元最高之罰鍰。

教育局指出,在幼兒園部分,經調查該2名行為人對幼兒屬連續之行為,已非個案,顯見機構負責人或園長等管理人員未善盡管理及督導之責,屬情節重大事件,依台南市裁罰基準處併罰負責人最高6萬元罰鍰,並公布負責人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

教育局強調,該案將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園內幼兒後續若有轉園需求將提供轉園服務,以守護幼兒安全為首要,不容幼兒園內有任何的對幼兒傷害事件發生,否則絶對會給予最嚴厲的懲罰。

陳秋萍也表示,雖然教育局快速的啟動調查做出處分,但受害家長真正想要的,是如何防範類似虐童案件再次發生,呼籲教育局應該痛定思痛,拿出具體作為,事後的懲處無法彌補造成的傷害。(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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