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婉柔/高雄報導)
本案緣於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政風稽核,發現108年至110年期間辦理經費核銷有疑義,經警察局自檢查處,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針對偽造文書部分指揮偵辦。
(22)日8時40分許由高雄地檢署甘檢察官若蘋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調查員警涉嫌偽造文書案,至該局刑事警察大隊、鳳山分局等處,針對上案通知蔡員、潘員及陳員等3人配合調查。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全案配合檢察官偵辦中,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並秉持「勿枉勿縱」、「警紀警辦」原則,深入追查,積極偵辦,待偵審結果,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展現端正警察風紀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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