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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二讀通過藐視國會罪!最高罰20萬 林俊憲轟韓國瑜不清點人數

引新聞/林曼 2024.05.21 17:11

(記者林曼/綜合報導)立法院今(21)日繼續進行表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25條二讀表決通過。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痛批,「藐視國會罪,就在最藐視國會的情況下二讀通過了。」

二讀條文規定,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

二讀條文規定,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25條二讀表決通過。(翻攝國會頻道YouTube

二讀條文規定,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此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林俊憲說,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本日不再清點人數」,上禮拜的舉手表決,108人居然投出110票,國會居然出這麼離譜的錯誤,比小學生開班會還不如,「怎麼辦?於是韓國瑜今天乾脆不點了,反正不點就不會出錯,是吧?」

圖/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痛批,「藐視國會罪,就在最藐視國會的情況下二讀通過了。」(翻攝國會頻道YouTube)

林俊憲指出,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8條規定「主席宣告提付表決後,出席委員不得提出其他動議。但與表決有關之程序問題,不在此限」,以及第41個規定「院會進行中,出席委員對於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清點不足法定人數時,不得進行表決」。

林俊憲直言,「也就是說,提議是否清點人數的主動權,在現場每一個委員手上,主席憑什麼沒收在場委員的權力?為什麼要清點人數?清點人數為什麼重要?因為這些過程全部會紀錄在公報上,留下永久的歷史紀錄,包括人數對不上這種低級錯誤,但藍白才不管,於是藐視國會罪,就在最藐視國會的情況下二讀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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