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為提昇交通事故的處理效率,確保員警執勤的安全,讓同仁執行勤務時更無後顧之憂,中市警察局率先使用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 警示燈,今(113)年度預計採購222組警示燈,將於5月20日起陸續發放各分局與大隊外勤單位,正式在警用車輛車頂上裝備使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本次率先全國採購的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 警示燈,在夜間執勤更加突顯其安全性,在保養維護上也具有便利性與機動性等優點,尤其在執勤時,可以讓後方車輛確實看到執勤巡邏車的警示燈光,提昇員警夜間執勤能見度,避免遭受車輛因視線不明而造成衝撞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明興強調,員警處理交通事故及執行路檢、酒駕等勤務,LED 警示燈能讓用路人清楚附近有員警執行勤務,提醒用路人道路有狀況也是保護市民及執勤員警的重要保護措施,同時也是執勤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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