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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凡專欄】真理治世論

銳傳媒/特別報導 2024.05.19 20:49

泛論真理

中文的「真理」一詞乃譯自英文的truth或德文的wahrheit;不論是中文還是外文,各家對「真理」的理解與用法可謂各執一詞,莫衷一是。

在中國古代哲學思想中鮮有使用「真理」一詞。倒是在道家老子的思想體系中首先 以「道」為天地萬物存在的本原。戰國末期的韓非則認為老子的「道」也是萬事萬物的總法則。於是有以老子的「 知道、守道、行道」而展開的認識與實踐相統一的行為理論,諸如孟子的「格物 致知 誠意 正心 修身 齊家 治國 平天下」(前者是後者的必要條件)之類的道理。所以老子的「道」可以與現代漢語的「真理」相通。

中國古代漢語中還有「實事求是」之說;「是」即「真」,「求是」就是「求真」。現代漢語也有「求真務實」之說。如此說來,truth或wahrheit也可以譯成「真道」而與「真理」相得益彰。「真道」,「真理」與 「務實」就慧集成了「真實的道理」,  即當今科學所追求與秉持的「求真務實的道理」(factual truth and practical principles)。

傳統的西方哲學家們把有相應事實真相的敘述語句 (Declarative Sentence or Descriptive Statement)當成真理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他們也把有用的或可行的語言當成真理 (Pragmatic Theory of Truth); 甚至於把能够系統性地自圓其說,與原先已經接受的真理相容的語言都可以當成新的真理來看待(Coherence Theory of Truth)。

印度與西臘神話中的神諭(Oracle)介於神與凡人之間,口吐天上的「真言」,包括預言、人生洞見、與警世語等。神諭口吐的話語,被當地人捧為「真理」。

西方哲學的創始人,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470-399 BC)畢生無著作,光憑口述 (真理) 由學生柏拉圖等記錄成對話錄而傳頌至今;因此史上稱他本人為真理(的化身)。所以「真理」也可以指聖人如中國的孔老夫子(551-479 BC)及由他口出的箴言與道理。

耶穌則是唯一的一個把自己等同於真理的能人; 他說, 「 我就是道路,真理,……    」;當然,他的意思是說,他所指引出來的道路都是真道;他所說出來的話都是真話。所以真理就是「行得通的道路」或「實誠的話語」。所以,「真理」一詞的意義可以是多意的: 凡是 「有用的」,「行得通的」與「實誠」的話語都可叫做「真理」。

和平的愛好者,喜歡說,「真理終必戰勝邪惡」;  此時, 「真理」指的是 正義, 善良, 正直與純潔 等的倫理概念。

有些歴史人物喜歡說,「 真理只有一條」。這可能是說,在某個相關的議題上頭,眾說紛紜之中,只有「真理」一條是可接受的。

所以, 廣義的「真理」應該是不必局限於傳統哲學家們的範疇與定義的。真理的載體不必局限於傳統哲學與邏輯的敘述語言 (Declarative Sentence or Descriptive Statements)。就拿中國的「全面脫貧」的政策來講, 在實現以前就是個真理,因為它符合人道主義的精神,是個應該實現的民主真理; 在2020年實現以後更是一個真理,因為它被證明了是個有用可行的實用主義 (Pragmatism)的真理。

敞開了胸懷之後,底下我就直接將真理嚴謹地分類之後來進行探討。

以下兩大範疇八大類型的所謂的「真理」, 基本上是「真相 (Truth)」,「道理 (Reason)」,「原則/原理 (Principle)」,「 法則/規律/定律 (Law)」的同意語。

范畴 (I): 自然法则的真理 -- 科学的真理 (Natural/Scientific Laws)

  1. 永恆的真理 (Eternal Truth)在每一個時間點,過去,現在, 與未來的任何空間都是真的。
    1. 邏輯的真理1(Logical Truth; Logical Language Truth)
    2. 數學的真理 2(Mathematical Truth; Math Language Truth)
    3. 分析的真理3(Analytical Truth; Everyday Language Truth)
  2. 非永恆的/適常的真理 (Contingent Truth)只有在有限的時間段與空間內是真的。
    1. 的真理4(Factual Truth)
    2. 用的真理5(Practical Truth)

範疇 (II): 非自然法則的真理 --人為法則的真理 (Artificial Laws)

倫理的真理 (6) (Ethical Truth: On Humanitarian Principles)

  1. 普世的真理 (Universal Truth: On Universal Principles
  2. 區域性的真理 (Local Truth): On Regional Principles)

法制的真理7(Legal System’s Truth: On Jurisprudence Principles)

政制的真理 8 (Political System’s Truth: On Democratic Principles)

 底下就以上八種類型的真理與相應的判準做個簡單扼要與明晰的論述。

(1)邏輯的真理與判準

邏輯的真理指的是數理邏輯所導衍出來的邏輯定理,是恆真的。比如,「凡事皆是這樣或不是這樣的(A or Not A)」。 用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1646-1716) 的話來說,是存在於 (成立於) 每一個可能世界 (Possible World)的。每一條邏輯真理的否定命題 (Negation)都隱涵(Imply)著自相矛盾的命題 (Self-contradiction)。自相矛盾 (A & Not A) 的命題不存在於任何可能世界的。

通常我們說一個人說話「不合邏輯」,意思是說,他的話語隱藏著自相矛盾的情況: 「要這樣又不要這樣」,「 是這樣又不是這樣 」的。既然言者不知所云,則聽者必然無所適從。 史上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國的 John Kerry 於 2004 年的總統競選時,被對手一再引用的,「我既投了贊成也投了反對攻打伊拉克的票」。他本人在許多議題上也是翻來覆去的 (Flip-Flop),困惑了中間選民們。最終他毫無懸念地敗選了。

我們也常說一個人的推理「不合邏輯」,意思是說,根據邏輯的理論他的推理是無效的,說不通的;因為會有反例的(Counter Example)。

所以語言學家們都一致認為, 「不合邏輯」 是語言宇宙間最大的毒瘤。所有的語言主體都必須把它割除的。連上帝都不可能舉起祂舉不起的石頭,何況是世間的凡人與自然法則呢!

有一種與「自相矛盾」類似的行為毒瘤,叫做 「言行不一」;從之衍生出來的有如「出爾反爾」,「雙重標準」,「撒謊造謠」(言信不一),「不守信用」,「簽約後毀約」,「說一套做一套」等;廣義地來說,這些都是違反邏輯,不相一致, 失信於人的言行。

「自相矛盾」與 「言行不一」都是違反邏輯的人間毒瘤,必須徹底地鏟除。

邏輯真理的判準無它,就是當今的數理邏輯(或謂「理則學」)罷了。

天下萬物都不可違背邏輯的真理, 不可能自相矛盾的; 所以凡人皆不該言行不一致的。

邏輯的真理也是所有其它的真理都不能違背的。以下七種類型的真理都不可不合邏輯。

(2)數學的真理與判準

數學的真理也是一種永恆不變的真理,客觀地存在於數學的觀念世界裏,成立於每一個萊布尼茲的可能世界。即使沒了物理的宇宙,數學的真理還是永恆地存在與成立於柏拉圖的觀念世界。數學的真理是不需要個例來例證 (Exemplify)的,雖然個例可以用來幫助理解數學的真理。

數學的真理給人們的啟示與邏輯的真理是一樣的: 萬萬不可違反或輕忽的。凡是有用到數學的場合都要確保推算方法與數字的精準無誤。各行各業在數字計算上要力保精確, 以避免重大的差錯 - - 所谓「失之毫厘 差之千里」。在航天與眾多的超高科技的領域方面,已經是用毫米甚至奈米以下的級別來測量誤差與精準度的。所以數學的真理也是絕對不可違背, 不可敷衍的。

數學真理的應用在日常生活上的例子如下: 政府在財政收支上要保持平衡,避免入不敷出 或債務違約;商人在買賣交易上要童叟無欺;工程師在測量與計算上要確保精準無誤 ; 為師的在學生的成績分數計算上要確保公平無誤 等等。

數學真理的判準自然是數學理論本身。一般人只要有適當的基本數學知識與訓練, 就會有相關與正確的數學判斷的能力。現代人有了電腦與手機以後,對數學真理的恪守就變得易如反掌了。

數學真理也要服膺於邏輯的真理; 也就是說,在數學裏,不可以有自相矛盾的語言, 更不可以有不合邏輯的推論。數學裏的證明方法與法則,比方常用的歸謬法,都來自邏輯。可以說, 邏輯是數學的主心骨。

數學的真理也是以下六種類型的真理都不能違背的。

(3)分析的真理判準

純粹分析語言的真理是自明的 (Self-evident)。 比如,「單身漢是未婚的男士」。再比如有名的墨菲定律 (Murphy’s Law):「任何可能出錯的事情都會出錯,而且是在最糟糕的時候出錯 」。還有常見的人生哲學的道理:「錢財乃身外之物,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時間管理學方面的語言基本上也屬於分析的語言。 比如:

必要條件者,有之未必成, 無之必不成; 所以平時要把重要而不緊迫的事情 ( 必要條件)準備好,才能應對重要而緊迫的良機與危機; 因為凡事沒有準備( 必要條件)是難以成功的;成功的機會只留給有充分準備的人。平常要養成前瞻思維 (Forward- Thinking) 以及超前部署(Advanced Deployment)的習慣 才能適時把握機會成就大事處理災難。

在既有的事實上頭,加註語意與邏輯的分析之後所獲得的結論, 就等於增加了一個有事實依據的分析性與認知性的真理。比方:

根據林肯總統給予民主政治的定義與實際的考察, 中國已經實現了全民有權,全民來治, 與全民共享; 所以中國已經實現了全民民主政治。

純粹 分析的語言,西方傳統哲學或稱之為「先驗」的語言 (A Priori), 也是一種永恆不變的真理。依據客觀事實而分析出來的真理, 仍是相對於相應事實的真理。但是, 如果把假設與結果連成一個「若---則」的語句, 則整個「若---則」語句就成了純粹分析的語言,並且進階成了永恆的真理。比方:

根據林肯總統給予民主政治的定義, 若中國已經實現了全民有權,全民來治, 與全民共享的政治理念;則中國已經實現了全民民主政治。

以上這整句話就是個永恆的真理;它並未肯定或否定中國的任何事實。

分析性真理的判準就是語意分析。去掉曖昧與歧義,利用日常語言中明確的意義來邏輯地與數學地分析既成的與公認的事實, 結果將是嶄新的心理認知,而不是新鮮的知識或信息。這種新的心理認知是寶貴的,疏通思想,照亮心靈,指明通道的;因為不是所有人 - - 從學者專家到凡夫俗子- -  都具有邏輯推理與語言分析能力的。

分析的真理不可違背邏輯與數學的真理。 分析的真理也是以下五種真理都不能違背的。也就是說,以下的五種類型的真理都必得經得起語意的分析,否則因其語焉不詳就根本不是明晰能懂的真理了。

(4)事實的真理與判準

事實的真理指的是相關的命題存在著與之相應的客觀事實; 存在或成立於(萊布尼茲的)現實世界  (The Actual World)與某些但不是所有的可能的世界。所以事實的真理不具有恆真的特質,只在部分的時間點上是成立的。現在是真的, 過去與將來則未必是 ;過去是真的,現在與將來也未必是。過去與現在是假的,將來有可能是真的; 所有在研發中的項目,比如,用核聚變供能與用石墨烯制成半導體, 將來都有可能變成事實。

所有有關描述客觀事實的科學命題,經驗的非經驗的,都屬於事實真理的範疇。 經驗的事實真理有可驗證的真相情景與之對應 ,比如「張三親吻了阿花」;而非經驗的事實真理則沒有可驗證的真相情景與之對應,比如「張三愛阿花」。「張三親了阿花」與 「張三送了阿花一束玫瑰」 等的經驗事實皆不能用來證明「張三愛阿花」但只能用來例證這個非經驗的事實真理。非經驗的事實真理不能完全靠經驗的事實情景來證明; 經驗的事實情景只能作為非經驗的事實真理的參考或用以支稱的例子。非經驗的事實真理靠的是理解(Comprehension;或謂領悟)而理解則隱含了觀察與猜測 (Conjecture)或臆測 (Retrodiction)。 猜測與臆測則不是邏輯的推論,而是以信心與經驗為基礎的揣測或估量。

只要不是完全經由數學推理導演出來的科學定理,所有歴經長時間被接受或驗證的科學命題或假設都逃不過將來可能被否定與推翻的命運。

描述客觀事實的科學真理的判準無它,乃觀察,體驗,調查,實驗,理解加分析推理, 理解加分析猜測,與理解加分析臆測。其中「實驗的可重復性」(Reproducibility)則是絕對必要的。

毛澤東的名言,「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講的就是對有關未知事實的真理必須做到調查取證。中國人所秉承的「實事求是」的精神,提倡的就是從事實的層面來尋找真理,而不是從不經調查就相信的「道聽途說」;更不可盲目的信服於「個人英雄主義」或「權威教條主義」。

描述事實真理的語言必須服膺於邏輯,不可自相矛盾; 禁得起數學與語言的分析; 也是底下四種類型的真理不可違背的。

(5)實用的真理與判準

實用的真理的表達不似事實的真理,不以描述語句 (Descriptive Sentence)的形式來呈現或承載,而是以命令,規範,指令,方法,程序,法則,設計,評估,學說,計劃,政策,與策略等的語言方式來表達。實用的真理或是可行的,有用途的;或是有成效的, 能評價的;或是有產品的,可量產的。

中國在鄧小平改革開放期間所提倡的原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與之前毛澤東也早就說過:「真理。。。(的)發現。。。,不依靠主觀的誇張,而依靠客觀的實踐」。這兩位偉人所謂的「真理」其實就只是此處所謂之實用的真理 (Practical Truth)。

所有應用科學 (Applied Science),實用科學 (Practical Science), 與 西方實用主義 (Pragmatism)哲學所提倡的思想事物都屬於實用的真理的範疇,都應該以實踐的結果之實用性 (Practicality) 為主要的判準。

中國實施的一帶一路是實用真理的典範, 有效地輸出繁荣與和平的真理。

常言所道的「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凡事經常都在變」,此處的「凡事」指的是前段所述的事實的真理(4)與本段所述的實用的真理(5);就因两者皆屬適常真理 (Contingent Truth) 的類型而不是永恆的。而 「適常的事實真理(陳述)與實用的真理(指令)經常都在變」則是(分析的)永恆的真理。

實用的真理要服膺於邏輯,數學,分析與事實的真理,也是底下三種類型的真理不可違背的。比較有趣的是,實用的真理也應該遵守以下即將討論的倫理道德與法律的制約。比如,科學家們不應該從事於不道德或不合法的產品研發工作, 而應該專注於有益人民福祉的實用性(Beneficial Practicality)上頭。

(6)倫理的真理與判準      

倫理學探討的是人與人之間 (人倫關系,人際關系), 人與群之間 (會員關系,黨員關系),或群與群之間 (國際關系,外交關系)如何相處的普遍流行的規則, 或所謂的「普世價值」;在每一個人類社會的空間裏都適用的行為準則,被普遍接受的人倫道理。常見的例子有:

友愛,誠實,正直,公正,包容,忍耐,互讓,合作,敬業、誠信、友善,和平共處,互敬互重, 互利共贏,同舟共濟, 命運共同體  等。

中國的四維(礼义廉耻)八德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可以成為最理想的普世價值,可惜不是每個國家都有如此的文明水平;比如四維的「恥」,與八德的「孝」與「信」都不像是西方世界的普世價值。以「恥」為例:假如美國的社會有一點「羞恥心」的話, 他們的官員就不可能各個像拳擊手 Mike Tyson (1997), 與溜冰員 Tonya Harding (1994)一樣,與中國進行不公平競爭;他們的智庫也不至於有臉建議政府用美債來換取兩岸的和平統一。

在國與國之間如何相處的法則上,西方列強至今仍停留在蠻荒時代的叢林法則 (物競天擇,弱肉強食,零和博弈,贏者通吃)而非認同或採取東方大國的文明法則 (以和為貴,勸和促談,互相幫助,合作共贏,互敬互重,互利共贏,同舟共濟,休戚與共,精誠團結,求同存異)。

箴言式的人倫法則是人類社會最常見的真理形式。歴史上最典型的兩大人倫法則, 先是孔老夫子的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後是  耶穌基督的「己之所欲 亦施於人」(兩者相隔 500 多年)。在未加批判與辯證的情況下,這兩大箴言已經影響人類社會兩三仟年,成了人類行為的圭臬, 至理名言,乃至普世的真理。

但是普世的真理不等同於永恆的真理 (Universal ≠ Eternal) ,在經由人性的探討與科學的辯證之後,都有被改進或推翻的可能。

孔老夫子的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可以被改進為 「人之所欲 方施於人」,因為「己所不欲」有可能是「人之所欲」。耶穌的「己之所欲 亦施於人」也可以被 改進為「人所不欲 勿施於人」,因為「己之所欲」未必是 「人之所欲」 。把原來主觀的倫理法則變成客觀的倫理法則。把主觀的「同情心」換成客觀的「同理心」。把主觀的「以己為本」換成客觀的「以人為本」。

本文不主張推翻兩大主觀的人倫法則,而只是引進兩個客觀的人倫法則以供人們參考。其實這四大法則都有反例與不適用之處: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母親自身怕吃苦藥,所以也不讓生病的孩兒食之。

「己之所欲 亦施於人」:素食者的家庭主婦強迫全家成為素食主義者。

「人之所欲 方施於人」:生病的孩兒只想吃糖,母親竟然隨他了

「人所不欲 勿施於人」:重病的孩兒拒食苦藥,母親也就隨他了。

至於如何取捨與拿捏這四大法則,本文在此暫不贅述。

除了上述的普世倫理以外,人類社會裏還有一些區域性的家規家訓鄉規民約族約, 與風俗習慣等,屬於區域性的人倫規則(Regional Rules)。有些是無傷大雅的, 有些則 由於缺乏普遍性與流行性,所以很難被全人類所接受, 甚至為外界 (開放的社會) 所詬病的。比如,有些封閉的社會允許私刑,重婚,一夫多妻,及 種姓制度等;但是它們卻是為該地方的人們不得不接受的。那些無傷大德的,一般人就到此一遊入境隨俗之後也就等於接受為「區域性的人倫真理了」。

並非所有自詡為開放社會的先進國家的人倫法則都具有普世價值的;比如歐洲各國的性開放(造成婚姻的不穩定)與死刑廢除(對犯人仁慈,對受害者與家屬殘忍)與美國多數州的毒品合法化 (毀了代代的人,降低人均壽命)就不是為世界所有國家所能接受的。

區域的,地方性的人倫規則属於狹隘的「法則」 (暫且不急於稱之為「真理」), 相對於不同的空間與時間的。比如,對商場的搶劫與偷竊的行為,在過去任何地方都是不道德,不合法的, 可是今天在美國有些州,卻成了合法的「零元購」了。

人類社會是否要讓這些地方性的,不普及的倫理規則繼續存在與合法化,已是全人類社會所面臨的共同課題之一。

倫理學所追求的普世真理應該是以普世的人性為依歸(判準)的; 凡是不通及違反普世人性的行為法則都該被全人類所唾棄,譴責與制止。

不科學的倫理法則必定是荒謬的,無法普遍流行的。所以, 倫理學的普世真理應該服膺於以上所有的(五種)科學法則; 同時也是以下的法制真理不可違背的。

(7)法制的真理與判準

法制的真理(本文簡稱「法理」)指的是法律系統內的法令,規章,規定與條例。

法理方面的載體很多, 有家法, 社區法, 地方法, 行政命令,國法·及·最高的憲法。所有法制的真理,從家法到憲法,都需服膺於以上六種類型的真理, 否則就是惡法。惡法也是人間毒瘤, 都棄之猶恐不及。

重復細說如下: 任何的法令,法條,法規,與法律的制定與實施都不可不合邏輯,違背數理, 經不起語言分析,罔顧事實,不切實際,或違反人道主義的精神。在憲法尚未被修正以前, 所有其他的法理都不可違背憲法。

法制真理的判準 在頒佈實施以前是以上六種類型的真理;在頒佈實施以後,其存在本身就是真理與判準,直到被修正或廢除的那一天。

法制的真理也是下述政治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所不能違背的。

(8)政制的真理與判準

政治制度的真理 講求的是終極理想的政治制度。歴史上人類社會的政治制度不外乎圍繞著百姓的民生福祉而發展演變,而此消彼長,而改朝換代;最終由法國大革命(1789年7月14日--1799年11月9日)的發生與進展為代表;它見證了君主封建專制的崩潰與法蘭西共和國之建立。自那以後,「 自由、平等、博愛」之類的先進理念油然而生。人類最終找到了治國理政的終極目標,它就叫「民主」。

1863 年 11 月19日美國的林肯總統於 葛底斯堡 (Gettysburg)的演說中,第一次間接的給了「民主」一個廣為人類社會接受的的定義:

。。。民有, 民治, 民享 的政府(永遠)不會從地球上消亡

於是 「民主」就有了比較完整的定義:「民有, 民治, 民享」

「民主真理」探討的則是治國理政的理想制度與法則。

古老的中國早有民本的思想,比如,「民為貴, 君為輕。」及 「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 水可哉舟, 亦可覆舟。」。

在今日中國,「民主」則有著簡單明確的定義:

「民主」者,「人民當家作主」也!

當一人當家作主時,就是帝王(國王,皇帝)統治的專制獨裁體制。

當帝王分封建番於諸侯時,就形成了少數人當家作主的封建政治體制。

當統治權由某統治階級中的少數人共有,就形成了少數人當家作主的寡頭政治體制。

當統治權由某些少數貴族階級共有,就形成了少數人當家作主的貴族政治體制。

當財富集中於少數大資本家身上時,就形成了少數人當家作主,控制政府的資本主義社會 ;僅管後來發展成兩黨制加普選制的「資本家的民主政治」體制。

當權力落實到全民,全民能夠參政,與全面共享社會福祉及公共建設的成果時,就形成了全民當家作主的「全民民主政治」。

所以「民主真理」的終極理想必需是快速達到「全民民主政治」的社會目標。

為了要達到「全民民主政治」的社會目標,我們首先要明確地定義所謂的「全民民主」。所幸的是,如前所述,美國的林肯總統早就給了廣為人類社會接受的「民主」的定義:「民有、民治、民享」 。可惜的是,林肯總統的定義沒有使用明確的量化詞 (全)。 於是,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就是林肯總統的定義裏提到的人(民)。在普選制度的操作與忽悠之下,「一人一票」給了所有的選民幾個小時 「當家作主」的體驗與機會, 讓所有學習美式民主的國家走向了近乎少數富人與資本家寡頭們才能競選,支持或控制的所謂「民主政治」。

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也對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下了明確的定義:「。。。就是國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也就是說,博愛的孫中山先生間接地給林肯總統的定義加了一個量化詞 (全), 成為「全民有、全民治、全民享」; 或為 「全民有權、全民來治、全民共享」則更恰當了。

總之,「全民民主」的完整定義應該是「全民當家作主」。為了達成「全民當家作主」, 社會的政治制度就必須「讓全民有權、由全民來治、供全民共享」。

更明確地說,「全民民主」真理的判準就是 「全民有權、全民來治、全民共享」。茲述說如下:

  1. 讓全民有權:政府的議會有足夠的議員來代表全民的各個行業,各個民族,各個階層,與弱勢族群嗎?政府有為全民發聲的機制嗎?全國各黨派有政治協商的代表嗎?政府的議會有按期制定或調整國家發展的計劃或方向嗎?執政黨是為全民的利益而執政的嗎?
  2. 由全民来治:政府官員是否各個都是全民中最有資格,最有能力, 與最稱職的人選呢?國家有讓人民自由檢舉告發貪官污吏及(不作為的)懶官 (胡作為的)酷吏的機制嗎? 在過去科技不發達的時代, 全民參政與全民監督的理想是不切實際的, 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特別是 互聯網與手機(+App) 的發達,全民參政與全民監督的理想已是唾手可得的。
  3. 供全民共享:政府施政結果的福祉是否有供全民共享呢?可供全民共享的項目繁多, 比如:義務教育,基礎建設,全民體育,抗震救災,人民歴史,文化藝術,全民旅遊, 全面脫貧,國防建設, 科技發展,醫療保險,社會治安,食品安全,和谐社会,與經濟發展等。

滿足以上三者才算達到 「全民民主」,完成真正的民主政治, -- 缺一不可。

一旦達到這個「全民民主政治」的目標之後,這個社會就會一往直前,引領世界走向大同。「全民民主政治」的社會裏再也不會發生社會革命了,因為推翻屬於全民的政府就等於推翻人民自己。

在這個真正「歴史終結」的社會裏,人民永遠執政; 所以那個「改朝換代」與「政黨輪替」 的怪圈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真理的通性

八大真理類型的通性是:它們都是客觀的; 所以每個人都應該只能站隊真理,維護真理。

在政治理念對政治體制的認同方面,凡人只能認同唯一理想的「全民民主政治」的體制。

廣義的「意識形態」(Ideology)指的是思想與認識的總合, 其核心就只能是真理;所以,所有的意識形態之爭,最終都應回歸到真理上頭。

正如哲學家維根思坦(Ludwig Wittgenstein 1989-1951)所言,「世界就是事實的總合 」(The world is the totality of facts, not of things. ) ,我們也可說,「正確的意識形態就是真理的總合」。所以這個世界只能有一個人們共同追求的意識形態。這或許就是 「 真理只有一條」的真意吧。

真理的障礙

真理的障礙有無數。其中最大的障礙就是政治化及甩鍋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行為。人類面對問題的唯一正確的態度是處理它而不是逃避它。只有勇敢的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推卸責任的政治化及甩鍋只是在逃避問題,消解問題;對問題的解決沒有絲毫的幫助。

政治化及甩鍋是一種懦夫的行為; 是西方倡導的兩黨制 (或多黨制)衍生出來的荒誕行徑之一。

政治化及甩鍋的例子:美國總統川普對病毒的無理無據地甩鍋中國 (2020)。面對中國電動車的成功發展趨勢,拜登總統宣佈課徵100% 關稅,然後總統候選人川普緊接著說,他(若當選)會加徵關稅到200%; 可是中國的電動車尚未正式進口美國, 而且美國到底准不准中國進口電動車還是個未知數呢! (2024 年 5 月)。 -- 加增進口關稅是保護主義的行徑,不能解決美國電動車產業發展遲滯的問題。

真理的障礙另外一個例子就是政治性自閉症,其特徵就在於對某些選擇性的客觀事實蓄意地不經查證分析或邏輯的推理,就選擇相信對自己有政治利益的虛假命題。

政治性自閉症的例子:美國白宮官員集體地論斷新疆發生了種族滅絕的事情, 而置新疆繁榮昌盛的事實於不顧。對以色列屠殺加莎無辜百姓的事實卻不敢下種族滅絕的論斷 (2023-2024)。

以上兩種真理的障礙是極為不可取的行為與態度,在真理面前應該是無地自容的。可是在西方政壇卻大行其道了。

前面所述的「個人英雄主義」與「權威教條主義」也是真理障礙的例子。習慣服膺於這兩種主義的結果會養成個人思考能力的惰性與產生真理判斷的失誤。

簡論信仰

相較於客觀的真理,信仰則是主觀的信念。

信仰有兩種:可質疑的與不可貭疑的。不可質疑的只有對三大類型的永恆真理的信仰。可貭疑的則是對其它五大類型真理的信仰。 貭疑的目的是繼續探求真相,尋求更好的解答。

一般宗教與獨裁者的信仰本身則自我定位為不可貭疑的信仰:叫人「不要問,只要信。」,或 曰 「不可試探主, 你的上帝。」; 或者跟本就不提供人們貭疑與討論的機會。即使討論了,也只有局限於固定的框架內討論, 而結論則必須符合教義或獨裁者的旨意。

宗教與獨裁者的信仰不屬於永恆真理的一種, 所以應該是可貭疑的;雖然他們所傳播的信仰有許多其實就是真理的:可科學驗證的,人道的,合法的,與民主的。

宗教與獨裁信仰的不可取之處在於它們的「不可貭疑」與「不可挑戰」性。此等不可貭疑或挑戰的特性給了教會廟堂與獨裁政權無上的權威與解釋權,導致了歐洲近千年的黑暗時代 (476-1453),蘇聯時期 (1917-1991)的獨裁政體, 與中國的文化大革命 (1966-1976)等荒謬的歴史事實。

常言道,人人都需要有信仰。科學家與哲學家指的是對所有真理的信仰:可質疑的科學適真與人為的真理,以及不可質疑的永恆的真理。宗教家指的卻是他們自我定位之下的不可質疑的宗教信仰。獨裁者指的是他個人的旨意。

的確,人人都必須要有信仰;但不該說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是沒有信仰的。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信仰科學,無神論,人道主義 等。最起碼的,人人對生活都有自己的一組信仰;從早起至夜寢,每個人每天都是依據自己的一套信仰來過日子; 人一輩子就生活在自己選擇的信仰之中。

智者與愚者最大的差別在於思辨的能力與態度之有無。所以說智者的信仰是趨向於客觀的, 而愚者的信仰則是趨向於主觀的。 智者與愚者皆為凡人也,都會有犯錯犯傻的時候, 所以說,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 兩者皆可得真理而信之,差別在於所得的真理之多寡而已。

自由的真諦  

梳理了了以上八大種類的真理之後,我們就理解到真理是用來規範人類行為的。凡人皆需服膺於真理。所以自由的真正的意涵就明確地浮現了:

自由指的是人類在真理的範圍內所允許的行為。

凡人皆無違悖真理的自由; 意即,無人有違悖真理的自由。

人類只能在真理的規範中享有行為的自由。

無法無天及為所欲為的自由根本就不存在的。

簡言之, 人類沒有違反科學,倫理,法律,與民主的自由。

茲簡述與舉例如下:

  1. 凡人皆無不合邏輯的自由: 沒有自相矛盾,出爾反爾的自由。
  2. 凡人皆無悖逆數學的自由: 沒有錢搞不明,賬算不清的自由。
  3. 凡人皆無語意不清的自由: 沒有顛三倒四,胡說八道的自由。
  4. 凡人皆無違抗事實的自由: 沒有虛偽造假,招搖撞騙的自由。
  5. 凡人皆無不切實際的自由: 沒有一步登天,螳螂擋車的自由。
  6. 凡人皆無違反人性的自由: 沒有濫殺無辜,滅絕種族的自由。
  7. 凡人皆無觸犯法律的自由: 沒有違法亂紀,作奸犯科的自由。
  8. 凡人皆無違反民主的自由: 沒有違背民意,罔顧民生的自由。

尤其是,沒有人有違悖真理的言論自由; 若然, 輿論會群起而攻之。所以西方所謂的「言論自由」根本是虛幻的。

在真理的規範之下,讓我們看看原來人們的言論是多麽地不自由:

  1. 專家學者不可發表自相矛盾前後不一的言論。
  2. 會計師與財務長不可提交收支不平衡的財政報告。
  3. 學生不可交出語焉不詳經不起對照分析的論文。
  4. 記者媒體不該報導假新聞或刻意不報導真新聞。
  5. 科學家不可提出不切實際行之不通的工程建議。
  6. 政治活躍分子不可違反人道主義的精神或提倡恐怖主義。
  7. 律師不可違法地替被告辯護。
  8. 政府官員不可有違反民主精神的言論。

霸權的本質與特徵

霸權的本質就是不講道理,對真理不屑一顧;其特徵就是為所欲為, 目無法紀,甚至背道而馳。

霸權可以肆意地違反八大真理:不合邏輯,蔑視數學,胡言亂語,罔顧事實,不切實際,踐踏人性,作奸犯科,違反民主。

總之,凡事皆不可違反科學,違反倫理,違反法律,更不能違反民主。但是就這四大違反,美國霸權都做到了。

茲就以美國為例,根據每一項真理與判準來檢討美國霸權是如何違背真理的:

  1. 邏輯的:自卡特總統發起的人權外交以來,美國對外雙標已是司空見慣的事。自2017年川普總統上台以來,美國政府官員就變本加厲地違反邏輯:經常出爾反爾,入群退群 (京都與巴黎的氣候協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造謠生事,甩鍋中國 (COVID-19, 貿易逆差)。後任的拜登總統與習近平於巴厘島(2022年11月: 四不一沒有)與舊金山(2023年 11月:五不一沒有)的元首會唔也屢屢言不由衷, 之後則表裏不一, 反向而行; 這兩位總統的團隊對外的言行基本上很多是不合邏輯的;讓世界各國不知所云,無所適從。
  2. 數學的: 美國的財政長久以來都是一筆爛賬。自從卡特總統(1977-1981)留下巨頟財政赤字下台以後, 美國就已經開始大規模地發行國債。之後的雷根與老少兩位布希總統也各自倍增財政赤字,終究債臺高築。美國自2008 金融危機 (小布希與奧巴馬 8年) 與2020 年病毒侵襲(川普2年)期間,兩度長期地搞量化寬鬆,肆意印鈔的結果造成美國國債居高不下的情況下;至2024年 5 月,拜登總統的時代 (4 年),美債總額已經超過34萬億美元 ;並且仍然在以每100天增長1萬億美元的速度增加。如此以往,未來兩三年,美國通脹下降,財政收入下降,而低息債大都置換為高息債,利息支出大增,這時才是美國財政最困難的時候。不需多久,美債總額將超過40萬億美元。到時候,美國的財政收入將無法償還到期的美債,必然導致財政的失控。即使用新債還舊債,年久失信的美國,其財政機器必定會失靈的。因為新債再也賣不出去了,沒人願意借錢給失去信用的美國了。

冷冰冰的數學原理是不可能放過任何一個違反者的; 霸道如美者也逃不出數學原理的神掌魔咒。套用美國雷根總統競選時常用的話來講,“ It doesn’t add up! ” ;就是说,賬算不清楚,財理不明白是不可以的!

  1. 分析的: 川普與拜登總統先後地發起了貿易制裁,對中國為美國生產的民生必需品徵加高額的關稅。簡單的分析一下:既然是「必需品」,老百姓就「非買不可」;既然非買不可了,不論是中國的出口商還是美國的進口商付的關稅,貨物的成本 最終只會轉嫁到美國消費者身上,增加了美國民眾的負擔。對這襠混事,一般明眼人只要稍微據理分析一下就看得很清楚, 更何況是的數以萬計感同身受的美國進口商與零售商呢!最終賺得盆滿缽滿的居然是美國政府的財政部門!
  2. 事實的: 川普及拜登政府接二連三地猛打新疆人權的議題; 罔顧新疆人口快速的增長與經濟的蓬勃發展等諸多的事實, 硬是謊稱中國在新疆實施駭人聽聞的種族滅絕。然而對以色列在加薩無辜百姓及聯合國人道主義救難人員的大殺戮卻置若罔聞。一個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對事實的認知態度可以如此的違背科學,終於讓世人 (170 多個國家)幡然醒悟而憤慨不已。加上西方主流媒體刻意的不報導與假報導, 更讓世人瞠目結舌, 不勝唏噓。
  3. 實用的:在華為的滿血復活 (2023年8月)之後,證明了拜登與川普對中國主打的科技戰不管用; 可是 美國財政部反而變本加厲地要繼續加碼打擊華為及所有相關的企業與廠家。這就暴露了白宮是一個沒有反省能力的政府;是一批不會從實踐的結果來總結經驗教訓的政客。
  4. 倫理的:美國仗著二次大戰後的軍事與金融的霸權,本著耶穌的「己之所欲 亦施於人」的箴言,對外以武力與金融強迫輸出了許多以「民主自由」為名的「茉莉花革命」(其實就是行不通的普選制與兩黨制)結果是搞得天下大亂,美國自己大好!證明了耶穌的箴言是有待商榷的:請問,你有先問問人家要不要嗎?
  5. 法制的:美國本身沒有加入國際海洋法, 不肯簽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是卻一再的拿國際海洋法來對中國的南海說事;在全世界的海洋,包括盟國的領海及其專屬經濟區,行駛「橫行自由權」。要求世界各國遵守美國制定的「規則」。真理豈能允许美國如此的橫行霸道無法無天呢!
  6. 民主的:檢驗民主不民主,最終還是靠全面量化後的林肯總統的民主定義, 「全民有權,全民來治,全民共享」
    • 全民有權: 美國的國會,參眾兩院都是一群富人,不能代表全民。議員之中無一人代表窮人,沒人替無家可歸的人說話,更沒有議員專門代表弱勢族群。民眾的各行各業也沒有專業的人士來代表。美國民眾能期待這樣的「富人俱樂部」來為全民之喉舌嗎?-- 顯然不能! 所以,美國的議會政制是不民主的。
    • 全民来治: 美國的普選制沒有規定候選人的崗位資格 (Candidate Job Qualification) 與職位描述(Job Description),所以普選出來的結果只知道當選人是一些最會選舉的人;至於勝任與否,就得聽天由命了。事實證明,美國已經而且可能繼續選出毫無政治經驗 以及神志不清的總統。既然普選制無法選拔出最優秀的政治人物,它就無法達到全民來治的效果。 何況在美國也看不到一個可以讓老百姓安全穩當地檢舉貪官污吏,或為民請命的公平機制。所以,美國的普選制度是既不民主,又不科學的。
    • 全民共享: 美國近半個世紀以來,好像已經把大眾百姓的福祉給忘了:產業外移的結果,造成了許多鐵銹區及大量的失業人口。 爭論了幾十年的全民健保,至今還是無法真正的落實。貧富不均的結果所造成的公立學校的教育機會不平等與教育水平參差不齊的現象,基於制度性的僵化,已經是根本無解了。基礎設施年久失修,已經是無可奈何,無能為力,来不及了; 因為今日的美國已經沒有足夠的基建人才,過硬的技術,與先進的材料設備;這些必要條件,在一個沒有方向感與糾錯能力的國家,一時半會是籌備不來的。解決問題光靠印鈔機是沒有用的。美國這個社會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無法也無意達到小康社會,更別提共同致富了。

原來美國霸權硬是違反科學,踐踏人性,無法無天,違背民意的流氓痞子;其明顯地違反了每一種類型的真理,卻仍變本加厲,樂此不疲 -- 豈不哀哉!

霸權一昧地違背真理的結果就必是自取滅亡, 其他國家只要繼續做好自己,遵循真理的法則,就可靜待美國霸權的自我消亡。

美國早就是諾貝爾得主的經濟學家Joseph Stiglitz 文中的 「上層1% 富人的民主」(2011: “Of the 1%, By the 1%, and For the 1%” )。

美國早就不是什麽「民主社會」了!

廣義的政治學  

政治學講的就是治國理政之道理,本該是包羅萬象的;本該是理論與實踐兼顧的; 應該涵蓋 倫理學 (人道主義), 科學, 法制, 與民主的。  所以政治學的最佳定義應該是如下的:

政治學就是治國理政之學。

政治學就是追求,恪守與依法實踐真理的學問。

政治學就是本著倫理與科學的精神, 依照法制實現「全民民主政治 」制度的學問。

原來政治學不僅僅是社會的醫學,科學或哲學;政治學是把所有真理的認識(知道)秉持 (守道)與實踐(行道)相結合的行為理論之學。-- 原來老子早就窺其全貌了!

真理治國與治世

原來,真理就是為人,處事,治國,與平天下之道也!

所以, 治國理政與全球治理之道就是那條有著八大真理線路的康莊大道也! 

結語

寫完本文,筆者頓然腦洞大開:在諸子百家眾說紛紜之下終於梳理了真理的廣袤意涵,點出了信仰的必要性,揭開了自由的神秘面紗,指出了美霸的痞賴本質,掀開西方民主的假面具,還給政治學下了完美的定義,同時也給政治學者與政治家們賦予了崇高的使命:「實現全民民主的政治制度 」。

(作者為自由作家,台大哲學系畢業,加大哲學博士班研究生,加大資訊電腦工程系畢業,電腦軟體韌體及網路工程師。現任教於加大生物醫學工程電子教學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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