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立台灣文學館的吉祥物「阿龍」被爆出疑似抄襲中國繪師「嗷嗚龍寶AoWu」的作品,引發社會關注。面對各界質疑,台文館於5月16日發表道歉聲明,坦承委託的廠商「蹦世界數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阿龍」圖像,確實並非原創作品,先前提供的相關證據也是偽造。
台文館表示,5月8日接獲媒體讀者投書,質疑館方在臉書粉專發布的貼文中,出現的角色「阿龍」非原創。經查證後,廠商以附有日期的網頁截圖和影片為證,聲稱該圖為原創,館方遂據此提供媒體相關資料。然而,外界對相關事證提出諸多質疑,台文館要求廠商再次查明並提出更明確的事證。
經過數日的聯繫,廠商於16日坦承,「阿龍」的圖像確實非原創,已經發表道歉聲明。蹦世界表示,經與創作者溝通後證實,此圖並非原創,而是幾年前在網路上看到類似的插圖後參考繪製,並將其用於商業用途,確實侵犯了原創作者的權益。而先前提出的說明截圖,也是經由該創作者後製產出,導致公司向台文館提供錯誤資訊。
對於這起抄襲風波,網友紛紛表達憤怒與不滿。有人直斥涉案單位「毫無職業道德可言」、「文化工作者竟做出如此不道德的事」;也有人呼籲主管機關應從嚴懲處,以儆效尤。
台文館在聲明中表示,此事件嚴重損害館方聲譽與權益,將就廠商侵權行為依法進行求償,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同時立即下架本案相關委製內容。未來,台文館將建立更為嚴謹的審查機制,秉持積極處理、實事求是的精神把關圖文運用,確保無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蹦世界則坦承未盡到把關核實責任,將陸續下架相關內容並負起應有責任,同時會與原創作者聯繫致歉並討論後續處理事宜。
這起抄襲事件再次凸顯出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建立在尊重智慧成果、保護原創作品的基礎之上,方能健康發展。政府與業者應攜手合作,建立更完善的版權保護機制與監管體系,營造公平合法的創作環境,讓每一位創作者的心血都能受到應有的尊重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