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根據證券交易所規定,本國及第一上市公司最晚應於5月15日前公告申報2024年第1季財務報告。然而,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提交今年首季財報,也未申報2023年財報。證交所於5月16日公告,廷鑫和昶虹將於5月20日起停止買賣。
圖/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提交今年首季財報,也未申報2023年財報。(記者陳奕廷攝)
根據證交所規定,本國及第一上市公司最晚應於5月15日前公告申報2024年第1季財務報告。然而,廷鑫和昶虹這兩家公司不僅未能如期提交今年首季財報,甚至連2023年財報也未申報。證交所經形式審閱後,確認兩家公司違反了相關規定,符合《證交所上市規則》第49條第1項第1、3、14款及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因此決定自5月20日起停止這兩家公司股票的買賣。
圖/根據證交所規定,自5月20日起停止廷鑫、昶虹公司股票的買賣。(記者陳奕廷攝)
證交所指出,截至5月15日,除廷鑫和昶虹外,其他996家本國及第一上市公司(包括創新板公司14家,不包含金控公司14家)均已完成第1季財報的申報作業。
除了停止廷鑫和昶虹的股票買賣外,證交所還公告了其他公司交易方法的變更情況。泰福-KY被列為變更交易方法;隆銘綠能及誠研將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康控-KY則取消了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但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這些變更反映了證交所對公司財務狀況和交易風險的嚴格管理。證交所表示,這些措施旨在維護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對於未能如期提交財報的公司,證交所將採取必要的懲戒措施,以確保市場運作的正常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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