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南投一名6旬女騎士騎車在路上,與限量版的法拉利發生碰撞,因而被車主求償130萬元,雙方對簿公堂。近日判決出爐,法官認定法拉利車主沒有遵守閃紅燈須停車再開,是肇事主因,判女騎士須賠26萬餘元。
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南投埔里的隆生路與珠生路口,當時女騎士騎在隆生路上,法拉利車主則是開著限量新車,行駛在珠生路上,雙方發生碰撞後,女騎士的機車也因此倒地。
圖/法拉利車主與女騎士行經路口時發生碰撞,車主向女騎士求償130萬餘元。(民眾提供)
法拉利車主認為,這款限量新車要價1,600萬元,才買不到10個月就出了車禍,導致前保險桿受損,保桿原價近200萬元,扣除折舊等費用,要求女騎士賠償130萬元。
由於女騎士收入不高、機車只有保強制險,還在慌張失措的時候,就被法拉利車主一狀告上法院。法拉利車主透過公司提告,要求女騎士賠償130萬餘元的維修費,不過法官發現,肇事現場是閃光號誌路口,其中隆生路是閃黃燈、珠生路則是閃紅燈,雖然女騎士行駛到閃黃燈路口,沒有減速、注意前車狀態才發生車禍,不過法拉利車主行經閃紅燈路口,為停車再開才是肇事主因,須負80%肇責、女騎士則是20%肇責,最後判女騎士須賠26萬餘元。
更多引新聞報導
2寶媽摩鐵悶殺小姊弟!現場找到「母親節卡片」 她應訊見兒女合照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