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陳姓老先生日前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寄的傳繳通知,通知他欠繳牌照稅及罰鍰,但他認為那部車在前年就已回收,怎麼還會有欠稅通知,直覺是詐騙集團,因而不予理會。直到最近無法領取銀行存款,向銀行詢問,才知道因為欠繳牌照稅遭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帳戶已被凍結,急忙打電話向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查明原因,經市府地稅局多方查證,才找出實際使用人,讓老先生免於被強制執行。 地稅局說明,陳老先生向稅務人員詢問,那部車因為老舊,早就沒有使用,在前年就交由舊貨商回收並代向監理站辦理報廢,怎麼還有牌照稅?經地稅局向監理機關查證,該車輛並未報廢,仍屬正常車輛,陳老先生才恍然大悟,進一步問舊貨商,發現原來他們將車子回收後並沒有辦報廢而是轉賣他人,才會造成欠稅及罰鍰。 由於陳老先生無法提出車體回收證明,所以沒辦法認定目前車輛是何人持有,在地稅局抽絲剝繭多方查證後,發現該車曾因交通違規遭警察攔檢,而找出實際使用人,於是將欠繳的牌照稅及衍生的罰鍰改向使用人徵收,並向執行分署撤回執行解除帳戶扣押狀態,老先生雖然折騰許久虛驚一場,不過事情總算圓滿解決。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車輛老舊或故障無法使用,應將車輛交給合法立案的環保回收商處理後,索取「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作為車體回收證明,並將車牌繳回監理機關才算真正完成報廢手續;若未完成報廢手續,讓有心人取得車輛繼續使用或將牌照懸掛到其他車輛,除了補稅還會被處以高額罰鍰,也可能被做為犯罪工具,後患無窮,請市民朋友多加留意。 地稅局也鼓勵民眾多加利用「廢車回收一站通」服務( https://recyclecar.moenv.gov.tw/people/OneStepServiceIndex.aspx ) ,只要在家一鍵即可輕鬆辦理車籍報廢、車體回收、繳納汽燃費及牌照稅、獎勵金及直撥退稅等多項服務,不但可以省下臨櫃辦理時間,也減少往返監理、稅捐及環保機關的不便,省時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