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6日透過聲明回應指出,立委在詢問核能是否為綠能時,郭智輝是依照國際標準說明核電不屬於綠能,而是屬於乾淨能源。企業響應的RE100綠電倡議也不包含核能。郭智輝此番說明,是基於事實以及國際標準向立委解釋,並非改變政府非核家園的政策立場。
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經濟部重申,政府邁向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沒有改變。至於現有核電廠延役與除役等相關規範,都有法律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國會對於核電議題若有不同修法討論,經濟部也表示尊重。
考量供應鏈對綠電的殷切需求,經濟部表示2030年將是首波高峰,不僅要達到RE30(30%綠電占比)目標,高階製程也需完全使用綠電,因此視綠電為產業出口的重要生產要素之一。
依照國際能源總署與美國能源部基於減碳效力所定義的乾淨能源,涵蓋範圍較廣,包括再生能源、使用CCUS技術的化石燃料發電、核能、電池儲能等。但國內企業響應的RE100綠能倡議,其定義的綠能則未將核能納入。
經濟部重申,政府對於非核家園目標及發展綠電的努力方向皆維持不變,郭智輝向立委所做說明,是基於國際標準闡明核電與綠電的定義差異,並非政策立場改變。面對國內能源轉型需求,政府將持續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以積極達成能源轉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