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針對最近多起風紀案件做出了嚴厲處置,另有相關員警因涉嫌違法違紀及考監責任問題而被懲處調整。
首先,對於少年警察隊的張○勛被核予一次大過,陳○聰及田○豪各被記過二次,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前隊長陳○哲被申誡一次,組長陳○池、分隊長吳○濃各被記過一次,分隊長高○懋、時任督察員莊○穎、蘇○鋒各被申誡一次。
其次,霧峰分局小隊長林○豐被核予一次大過,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分局長陳祥麟被申誡一次,前隊長許○鳴被記過一次,前副隊長闕○松、前巡官陳○瑞各被申誡二次。
另外,大雅分局小隊長張○興被記過二次,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前隊長曾○富被申誡一次。
最後,涉案人員陳○聰、林○豐、張○興、張○勛、田○豪等5人均被改調為行政警察,並調整服務地區,以確保警務工作的正常運行。
這些措施彰顯了警局對於風紀問題的嚴肅態度,李文章局長業已自請處分,並表明了整頓風紀的決心。警局也呼籲全體員警以身作則,嚴格執法,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