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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充電已立法 嘉市府籲民眾配合使用

台灣捷報/孫慶璋a 2024.05.15 22:01

【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

因應淨零碳排趨勢,於公有路外收費停車場逐步規劃設置電動汽車充電樁,嘉義市府15日表示,目前已於舊市公所、吳鳳民族、停9、停10、停14、湖廣(停)10、垂楊國小等停車場設置20支電動汽車充電樁,充電區域也已劃設專用停車位,於停車格位白色標線內劃設綠色內框線車格等,並設置45cm*60cm之電動汽車充電標誌牌面以標示清楚,且充電服務目前係免費提供,便利電動車車主充電使用。

 ▲圖說:(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圖說:(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交通處長許啟明表示未來將進一步擴大充電設施的覆蓋範圍。為促進公、私立停車場廣為設置,市府交通處表示,依據交通部112年9月13日頒布「電動汽車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標準: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百分之二以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各停車場應設置百分之一以上,其設置期限為114年9月13日前須完成。若民眾違反規定,占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者,會罰鍰處理,請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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