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南澳鄉金岳國小校長施麗霞參與該校今年度第一次校長遴選,遴選委員會不同意其續任,她參與縣府辦理的第二次遴選作業(原住民重點學校新任校長審議),結果卻在「同一批遴選委員、同一所出缺學校、同一位候聘校長」的情況下,同意施校長「新任」金岳國小校長,此事引發宜蘭縣教師工會不滿,質疑創建「萬年校長」捷徑。對此,縣府教育處回應表示,該校長不論循何種遴選階段之程序獲選擔任校長,均依遵守之任期限制,不會有外界質疑的萬年校長問題。
宜蘭縣教師工會指出,縣府4月27日辦理本縣113年國民中小學校長第一次遴選作業(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申請連任審議),當時遴選委員會不同意金岳國小施校長的續任申請。5月11日,縣府辦理第二次遴選作業(原住民重點學校新任校長審議),在「同一批遴選委員、同一所出缺學校、同一位候聘校長」的情況之下,卻是同意施校長「新任」金岳國小校長。短短兩週出現如此截然不同的結果,縣府陷入「昨非今是」與「昨是今非」的矛盾境地。
教師工會表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縣府4月27日第一次遴選作業未同意施校長於金岳國小繼續擔任校長,其效力並未失效。又,縣府5月11日所作新任遴選結果與前開連任未通過結果相抵觸應為無效,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教師工會指出,參酌縣府歷次遴選會議通知與公告內容,縣府109年6月21日及113年5月11日兩次公告皆是敘明「同意由施麗霞女士新任金岳國小校長」,等於施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兩次遴選均為新任校長。此例一開,未來現職校長只要不斷參加同一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即有望達成校長任期無限制之效果。該會認為縣府嚴重背離「國民教育法」規定,創建「萬年校長」捷徑,玩弄教育法制,莫甚於此。
對於教師團體的質疑,縣府教育處表示,本次校長遴選皆符合法定程序規定,校長任期定有最高年限。學校的發展,與校長領導息息相關,校長遴選委員會秉持維護學生受教權及肩負學校發展的初衷,過程審慎評估討論,期望社會各界尊重遴選結果,共同創造宜蘭好教育。
教育處指出,依國民教育法第16條規定,學校校長應採任期制,公立學校校長一任四年,得在同一學校連任一次,即該校長不論循何種遴選階段之程序獲選擔任校長,均依遵守之任期限制,未有外界質疑之萬年校長問題,縣府亦不容許此種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