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中市警局發生多起風紀案件,中市警局統一說明如下:一、針對此類案件,中市警局會嚴查嚴辦到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另由督察室督同各分局及各大隊(隊)加強蒐集風紀情資,針對有風紀顧慮人員,全面展開清查;若再有違法犯紀,一律嚴查嚴辦,該免職、停職或行政懲處、調職,絕不寬貸。
二、對於少數列管輔導之同仁,中市警局將持續加強輔導考核;若輔導無效,一犯再犯,則優先列為汰除對象。中市警局從111年到今,已逕予免職或輔導辭職、退休列輔官警共25人,全面展現中市警局整飭風紀的決心。
三、中市警局也要求各分局長、大隊長及各級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對所屬嚴管勤教,落實各項考核監督;若有督導不周者,一律從重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四、針對近期風紀案件中市警局局長自請處分,另相關員警涉嫌違法違紀、考監責任及懲處如下:
(一) 少年警察隊偵查佐張○勛核予記一大過,小隊長陳○聰及偵查佐田○豪各記過二次,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核予前隊長陳○哲申誡一次,組長陳○池、分隊長吳○濃各記過一次,分隊長高○懋、時任督察員莊○穎、蘇○鋒各申誡一次。
(二) 霧峰分局小隊長林○豐核予記一大過,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核予分局長陳祥麟申誡一次、前隊長許○鳴記過一次、前副隊長闕○松、前巡官陳○瑞各申誡二次。
(三)大雅分局小隊長張○興核予記過二次,並依規定追究相關考監責任,核予前隊長曾○富申誡一次之懲處。
(四)當事人小隊長陳○聰、林○豐、張○興、偵查佐張○勛、田○豪等5人均改調為行政警察,並調整服務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