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欽/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家科技公司因滯納民國91年度營業稅罰鍰等,經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後,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發現,該公司在蔡姓男子擔任負責人期間,明明有能力繳稅卻不繳,且有隱匿或處分財產情形,經通知於今年5月9日履行,但年逾6旬的負責人卻向執行官說,「我雖是國外知名學府資工碩士學歷,但為了公司躲債10幾年,人生都毀了」,對清償稅款已有心無力,新北分署於是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新北分署指出,蔡男於83年間設立公司經營液晶顯示器研發生產業,因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95年度營業稅及罰鍰等,自98年10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共徵得5萬餘元而尚欠9500餘萬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蔡男公司的銀行存款帳戶於91至96年間,單筆存入100萬元以上款項累計高達13億餘元,單筆轉出500萬元以上款項也累計近5億元,另於96年2月間出售名下2處房產,但均未繳稅。新北分署多次通知蔡男到場說明資金流向及用途,蔡男子僅說,「接任公司負責人時主要是接手技術部分,關於財務,他完全沒有過問,文件來了就蓋章。」
行政執行官於今年5月9日再通知蔡男到場履行繳稅義務,但蔡男無法提出具體清償方案,當場予以留置,並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
蔡男被留置後向行政執行官表示,自公司倒閉欠稅後10幾年期間,都在躲債中度過,他雖具有外國知名學府資工碩士學歷,但連找份正常工作,都因欠稅而四處碰壁,想發揮所長卻因年歲漸長,擁有技術已無法與年輕人競爭,目前只能靠打零工維生,收入微薄,人生中最美好時刻,都無法貢獻給社會,一生都毀了,如果再有一次機會,只希望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自動清繳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