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菸害防制法》上路逾1周年,但攸關納管加熱菸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衛福部從去年3月陸續公告相關施行細則以來,雖有多達12家業者申請,迄今卻未有任何1家通過審查;在送審進度以拖待變「龜速」下,導致加熱菸遲未合法開放上市,不僅走私水貨猖狂,民眾若從國外購入也將不慎觸法,引發不小民怨。據了解,隨著520政權即將交接之際,加熱菸審查「大限」也將於下月屆滿,接下來如何處理此一棘手難題,將考驗賴政府智慧。
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延宕 衛福部挨批以拖待變
加熱菸是否開放議題爭吵許久,去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菸防法》大幅修正,對電子煙及加熱菸確立「一禁一開」原則,新法中並增訂「指定菸品」規範,即在衛福部公告指定菸品後,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才可合法上市販售。
去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菸防法》修正,對電子煙及加熱菸確立「一禁一開」原則。(資料照片/王侑聖攝)不過,據指出,衛福部雖於去年3月22日公告含加熱式菸品在內的「指定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等施行細則,但卻一直等到業者送件後,遲至6月6日才正式公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收費標準〉,而審查費用匯款方式,更是須待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樣品專案輸入許可後,再各別通知申請業者,各家業者或菸商才能開始啟動後續審查程序。
不僅如此,由於外界對於加熱菸審查時程進度緩慢,過程中又不斷來回要求業者補件,質疑衛福部之所以如此消極延宕,似乎是為了以拖待變,等到總統大選政權交接後,屆時觀望520後的政局發展,再來決定是否放行加熱菸上市,埋下開放與否不確定變數。
12家申請僅「3家」符合 完成審查大限最快下月屆滿
為此,衛福部於去年8月25日在衛福部長薛瑞元蓋章下,公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案件處理期間〉,明定加熱菸審查處理期限為,自業者完成繳納審查費用次日起6個月內;但必要時,可以延長6個月完成審查,且延長以1次為限。但若業者應檢附的文件、資料、物件未完備,在衛福部限期通知補正期間,將不計入上述的「6+6」處理時限。
衛福部2023年8月25日公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衛福部提供)據了解,在繳費辦法出爐後,去年6月就陸續有幾家菸商業者完成每件200萬元的審查費用繳納,正式進入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程序。根據衛福部公布審查情形資訊,目前共有12家業者提出申請,但符合可被審查資格者則僅有3家。依時程估算,目前衛福部須處理完成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時限,最快將於下月屆滿。換言之,在賴清德政府交接就任後,接下來將如何處理開放加熱菸與否此一棘手難題,抑或繼續採以拖待變方式「卡關」,不禁引發關注。
政府效率不彰惹民怨 政界人士:加熱菸未能上市需求被漠視
對此,有政界人士指出,賴清德雖當選總統,但得票率卻是史上次低,立委選舉也慘掉10席,痛失「國會最大黨」地位,深究民進黨選票流失嚴重,「政策口惠實不至、忽視民意需求是主因!」他直言,在過去民進黨「完全執政」8年間,空喊口號選後跳票的事情屢見不鮮,已使民眾喪失信任,行政權的傲慢獨大,更是令人膽戰心驚,即使立法通過的政策,也會被行政團隊怠惰拖延。
該位人士舉例,藍綠共同推動《菸防法》修正已超過1年,應依法納管的加熱菸仍持續卡在國健署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中,始終未能合法上市,早已引發民眾對於行政效率不彰、民進黨光說不練的批評,抨擊民進黨又一次漠視民眾的需求。更諷刺的是,毒害最嚴重卻又不需風險評估的紙菸,竟在這1年中已經陸續上市了13款新品搶食市場,不禁令人質疑是否又有利益結構的黑手阻擋,好讓有力人士繼續發大財。
藍綠推動《菸防法》修正超過1年,至今加熱菸仍持續卡在國健署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中,始終未能合法上市。(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據《ETtoday新聞雲》民調顯示,近九成民眾希望國健署速審加熱菸,杜絕非法攜帶及走私亂象。(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提供)企業界抨擊國健署拖延審查加劇走私猖獗 籲賴政府速開放
另有企業界人士抨擊,加熱菸此次雖被納管,但國健署至今仍在拖延行政審查程序,造成市面上仍然沒有合法的加熱菸能販賣,遊客入境台灣也不能攜帶相關物品,新版《菸防法》施行1年多以來,海關扣押民眾攜帶進口的加熱菸已近十萬條,民眾被移請裁處的案件高達96件、已被裁罰金額超過427萬元,且最高恐被罰500萬元罰款,早已造成民眾強烈不滿,疾呼政府應依法開放。
新版《菸防法》施行1年多來,海關扣押民眾攜帶進口加熱菸已近十萬條。(取自財政部關務署官網)然而,該企業界人士指出,反觀先前竟發生有關務署人員配合報關行及貨運公司進行走私,在去年僅單一個案就走私了9萬5000條的加熱菸流入地下市場,可見國健署行政怠惰的行為,不僅加劇走私猖獗,更導致每年近百億的菸稅損失漏洞,當初賴清德競選總統時提出「長照3.0」、癌症新藥基金等政見,無一不需穩定財源,如今放任穩定稅收流失,卻反而在今年調漲健保費用,恐怕只會更加深民眾的相對剝奪感。(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