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前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在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監察院審查通過。
監察院指出,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百萬元賄款,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由2個兒子成立的5間人頭公司取得300多萬元的計畫補助款,隨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遭福建連江地檢署起訴,當地法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收賄、背信、圖利等5罪判處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提出的彈劾劉德全的理由分成收賄、詐領補助款兩部分、濫殺梅花鹿等3部分。在收賄部分,劉德全在2016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2019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及同年擴充採購案,親自或透過兒子向廠商索賄。
詐領補助部分,被查2018年擔任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的評選委員期間,由兒子虛設5間公司申請補助,並隱瞞借名申請的事實,先後詐得300多萬元補助。
在殘害梅花鹿部分,2020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的依據,竟因主觀認為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竟私下指示廠商宰殺梅花鹿。
監察院指出,宰殺梅花鹿的方式十分殘忍,廠商先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等梅花鹿遭困後,以繩索套住鹿隻四肢,再用刀刺喉或心臟、腹部等部位,讓其失血死亡,已違反《動保法》。(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