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有1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酒醉女子欲搭乘台中捷運,在進閘門前,因酒醉站不穩且沒有親友陪伴搭乘引起值班站長注意,站務人員為避免這名旅客進站後,有酒後鬧事影響行車秩序情事,請捷警到場協助,捷警到場後耐心安撫並嘗試溝通,最後透過女子的證件資料查知女子住所,旋即護送平安返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警員劉倚婷、謝旻翰於113年5月3日執行16時至18時巡邏勤務,接獲捷運行控中心通報,指捷運松竹站有旅客酒醉需警方協助,警方到場後發現這名酒醉旅客為女性(年約50歲),因酒醉被勸阻禁止進入捷運站搭車,以致情緒不穩大聲咆哮,經警方詢問,女子向警方稱她早上和朋友在附近公園喝酒,現在要搭乘捷運去臺北云云,在與女子溝通過程中,因女子無法清楚陳述姓名、地址等資料,經對其耐心說明臺中捷運係由北屯總站行駛至臺中高鐵站後來回往返,臺中捷運無法搭至臺北等,最後透過請其出示隨身攜帶物品,終於取得女子身分證及輕度智能障礙手冊等證件,為免該女子酒醉發生意外,員警遂主動隨同搭乘計程車護送其返家,並當面交由渠哥哥照顧,女子家人對於員警親自護送女子返家,表達由衷感謝之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呼籲,捷運系統內設有手扶梯、階梯等高度落差,民眾若有飲酒,宜審慎評估自身體力及精神狀況,飲酒後建議應由「親友陪同搭乘捷運」,或採「指定親友駕駛」、「酒後代為駕駛」及「代叫計程車服務」等方式返家,切勿強行搭乘捷運,以確保自身安全及避免影響其他旅客,另外,如在捷運系統看見他人酒醉需協助情形,可即時向捷運警察、站務人員、保全反映,於車廂中可按壓緊急對講機求助,捷警獲報將即趕赴現場處理,讓民眾可以安心搭乘捷運及確保每位乘客搭乘捷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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