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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通過標準必要專利修正案,期創造創新創業友善生態

中央社/ 2024.05.07 11:2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507 11:21:38)在資本與消費主義的前提下,技術逐漸產生跨域及跨國性,技術之標準化為當代社會無法避免趨勢,且隨市場及產業供應鏈全球化,成為某一領域或產業標準且必要之技術。標準且必要之技術一旦成為該領域的霸權,其持有人亦將藉專利保護之法律制度確保自身權益。然而,標準必要專利持有人行使其權利之結果是否可能阻礙產業發展與技術進步,則為近年各國政府強調發展技術專利外另一關注焦點。

歐盟執委會於2023年4月27日向歐洲議會提交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規則草案,經修正後於今(2024)年2月28日通過,後續將進入歐盟理事會、執委會及議會三方會談(trilogue)。當前諸多技術發展與行業進步皆奠基於標準化之專利技術,如電信通訊產業普遍採用各世代通訊協定相關專利,而通訊協定標準又為消費電子、車聯網與電網產業等物聯網領域技術發展之基礎。為兼顧產業創新與技術研發動能,執委會擬建立衡平框架,於保障標準必要專利持有者(以下稱專利持有者)與實施者(以下稱專利實施者)技術創新的前提下,確保終端使用者能受益於標準化技術的合理價格。規則修正案旨在改善標準必要專利授權流程,有關協助中小企業與提升授權談判透明度之措施簡述如下:首先,為改善授權談判中兩方資訊不對稱,規則草案授權歐盟智慧財產局設立能力中心並建置電子登記冊與資料庫,紀錄與儲存標準必要專利基本及相關資料;其次,藉由減少行政負擔與基本檢查或調解費用等,降低中小企業加入此專利生態系之成本;同時,專利持有者亦應被鼓勵以較低折扣或於特定條件下免費授權中小企業使用。第三,能力中心應以中小及新創企業為對象設立標準必要專利授權協助中心,提供免費諮詢與培訓,並於特定條件下提供法律援助。

就資策會科法所之觀察,歐洲議會雖對部分規則草案提出修正,但並未更改執委會改革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制度的初衷,而最終文本仍待三方會談通過。通過之規則修正案收穫正、反兩方評論,標準必要專利持有者及其相關組織批評,認為相關透明化措施與程序不啻增加專利持有者之管理成本,進而使歐盟地區之專利持有者因額外成本,在全球市場中居於不利地位;標準必要專利相關公、協會則認為此舉將使企業普遍受惠,改善現行專利持有者與實施者間資訊不對稱之情形,並促進物聯網等專利密集之技術與產業的發展。除標準必要專利持有者與實施者間立場導致的評論分歧外,資策會科法所亦發現,近年各國日漸正視在專利保護制度下,中小型企業於市場競爭相對劣勢之地位,以及此狀態對技術與產業發展可能的影響。日本、英國政府近期均提出改革標準必要專利授權環境之措施,日本經濟產業省公布誠信談判規範,期能藉以提高專利談判的透明度與可預期性;英國智慧財產局將援助專利實施者如中小企業適應專利制度,以提升標準必要專利之透明度。綜上所述,自消弭專利持有者與實施者間資訊的不對稱,以及提供相對弱勢者諮詢服務等作為,足見各國政府期能調和自由市場衝突與支持創新創業之立場。

【新聞聯絡人】 資策會科法所 顏翩翩 Tel: (02) 6631-1084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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