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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二十年未調整|立院一讀通過國民黨版村里長春節慰問金補助

警政時報/警政時報 包克明 2024.05.03 14:08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黃仁在通過黨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訂後,相當開心。(記者包克明翻攝)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黃仁在通過黨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訂後,相當開心。(記者包克明翻攝)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應物價波動與多次最低薪資調整狀況,導致聘用公費助理更加困難,國民黨立院黨團今(3)日上午甲級動員通過黨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訂,刪除有關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上限及直轄市議員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八萬元之限制,健全地方議會公費助理聘用制度。

國民黨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訂條文在院會進行表決。(記者包克明翻攝)
國民黨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訂條文在院會進行表決。(記者包克明翻攝)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自民國八十九年制定,隔年公布施行迄今已逾二十年。修正條文第六條為「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已難以因應物價波動與多次最低薪資調整狀況,導致聘用公費助理更加困難。

同時,有鑑於我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整均需修法,無法即時配合物價,又里長工作繁重,服務民眾全年無休,每逢民俗節日更常犧牲自身過節時光,為村里中弱勢付出,卻未有春節慰問金。修訂「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村里長春節慰問金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條款,經表決通過也已逕付二讀。

原始新聞來源 逾二十年未調整|立院一讀通過國民黨版村里長春節慰問金補助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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