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客運基本運價已17年未調整,交通部公路局今天(3日)宣布,業者在收到公文後,即可申請調漲票價,政府將補貼「非TPASS月票乘客」三分之二的調漲幅度,因此,以4排座車型而言,最高漲幅不超過1.56%,3排座亦不超過6.46%,對於TPASS用戶來說,中短途通勤國道客運TPASS月票補貼,月票價格不變。以「台北至高雄」路線為例,票價最高可漲36元,今公布後即可實施。
交通部運研所表示,委員就國道客運路線每車公里合理成本、合理經營報酬率、補貼款成本減項、每車公里載客人數等審慎討論,再加上考量17年來之油價波動、《勞基法》修法、基本薪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確實造成路線經營成本之實際變動,經試算後,審議會認為可同意公路局所報國道客運路線高速公路路段每延人公里基本運價調整。
公路局表示,經過4月12日交通部交通費率審議會審議後,交通部已於5月1日同意調整運價,調整後,將透過TPASS政策補貼TPASS月票使用者,因此TPASS月票使用者實際支付的月票票價不變,至於非TPASS月票使用者,將由政府補貼漲幅三分之二,並視路線性質而有微幅不同調漲,以常見之4排座車型而言,最高漲幅不超過1.56%,而3排座亦不超過6.46%,另外,因本次僅調整國道路段部分,實際全路線票價漲幅會更低。
公路局表示,以「1816」台北至桃園短途通勤路線為例,其4排座最高調整1元,3排座3元;「1826」台北至台中路線,其4排座最高調整4元,3排座17元;「1610」台北至高雄路線,其4排座最高調整7元,3排座36元。
公路局表示,業者得於上限範圍內調整票價,但因整體調整幅度不大,各家業者可能會維持票價,後續如有調整需求,須依照程序提報至本局各區監理所備查,並公告1周後才可正式實施。(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