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近年通膨加劇、房價大漲,資深地政士觀察到,連房屋買賣交易的方式也出現變化。由於這一波房價上漲,換屋族可能賣掉舊屋時,擬新買的房屋價格早已水漲船高,因此房市出現了雙方簽約後,交屋的時間拉長到6個月,甚至1年的「成屋預售屋化」現象。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早期換屋型態的買方都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如果是自用住宅,且是2年內的交易,無論是土地增值稅或是房屋交易所得稅,都有相關的租稅優惠,就連2016年起課徵的房地合一稅,也有重購退稅的相關規定。
但這一波買賣房屋,隱藏通貨膨脹因素,讓不少換屋族還沒有售屋前,搶著先買房屋,再自信滿滿的慢慢銷售舊有房屋。鄭文在說,正常的房屋買賣交易,從簽約、完稅、貸款到點交房屋,約需要1至2個月內完成,自備款約2成、銀行貸款約8成。
若「先買後賣」簽約後2個月內,新買房屋點交,買方必須承擔新買房屋8成的銀行貸款,以及舊屋原有的剩餘房屋貸款,負擔相對沈重。若為「先賣後買」,因為舊房屋已經出售,舊房屋貸款已經清償,所以只要負擔新買房屋的貸款,早期都是用這種方式換屋,避免雙重負擔房貸。
鄭文在表示,這一波房價大漲,換屋族當賣掉舊屋時,擬新買的房屋價格可能早已水漲船高,因此坊間出現了「先買後賣」延後過戶的買賣房屋方式,也就是買賣雙方簽約後,交屋的時間拉長到6個月甚至1年。
對「先買後賣」的換屋族來說,拉長交屋時間,可讓簽約的新房子「凍漲」,而屋主若沒有換屋的困擾,可以再住一年後點交,且買方5至10%簽約金還是要照付,避免買方反悔不買,產生爭議。
鄭文在說,這類案件對房仲而言,一箭雙鵰,兩件成交案件服務費肯定能破百萬元,至於最大贏家還是「先買後賣」的買方,因為新買的房屋買賣價格已定錨,而舊房屋部份,則可以安心銷售,出售價格能更堅持,不需要受繳納新屋、舊屋兩份房貸而苦,導致賤價求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