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今(2)日公布了「113年度醃漬蔬菜販售業抽驗暨稽查專案第一階段執行成果」,在這次的抽驗中,食藥署共對182家店家的323件產品進行了檢驗,結果發現有41件醃漬蔬菜產品,如酸菜、筍乾等,其漂白劑或防腐劑超標。這些違規的店家已經被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並處以3萬元的罰款。
▲食藥署抽驗182店家,查出41件醃漬蔬菜漂白劑或防腐劑超標。(示意圖/Shutterstock)
醃漬蔬菜一直是台灣民眾餐桌上的常見菜餚,然而,為了防止產品腐敗、變質,部分業者在製作過程中會添加漂白劑或防腐劑,但這些添加物的使用,必須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等相關規定。
食藥署為了確保民眾食用的醃漬蔬菜安全、衛生,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了這次的抽驗和稽查。在182家被查核的店家中,有13家因為食品未離地放置或販售場所環境衛生不佳等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缺失,被地方政府衛生局責令限期改正,並已經在複查後達到合格標準。此外,323件被抽驗的產品中,有41件產品因為檢出漂白劑或防腐劑超標,已經被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對於這次抽驗中不合格產品的源頭製造業者,食藥署將把他們列為「113年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的稽查對象。食藥署將透過加強查核業者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情況和製程環境衛生,以強化源頭管理。
食藥署呼籲業者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若違反規定,將會依照食安法第18條和第47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的罰款。同時,食藥署也提醒民眾在購買醃漬蔬菜產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並注意產品是否有明確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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